9月29日訊隨著小區的增多,“物業費”也成許多市民每個月的“常規花銷”,其價格起伏無疑會牽動著廣大市民的神經。近日,有網友發帖稱:石獅一小區貼出物業費漲價告知函,聲稱因員工成本等增加導致虧損,決定從10月1日起將物業費每月每平方米上漲0.25元。此舉隨即引發許多市民對小區物業費問題的關注。畢竟,對于越來越多居住在小區里的人來說,“物業費”已經成了一項“日常開銷”。
物業費調整牽動眾網友神經
近日,網友“咪咪123”發帖稱,其所在的小區物業公司9月21日張貼通知,聲稱從10月1日起,物業費從1.45元漲到1.7元。“落款時間為9月17日,而張貼時間為9月21日,公示時間為9月17日至9月30日。”該網友認為,每個月每平方米漲0.25元,這樣的漲價幅度不低。該網友同時還張貼了小區物業的漲價告知函。告知函稱,物業公司此次漲物業費主要是因為運營成本增加,特別是員工成本,所以“每年虧損50多萬元”。對于物業公司在告知函中的“說法”,這位網友表示質疑。
該網友發帖后,數位網友轉發該帖子內容到其他一些論壇及QQ群。談及“物業費漲價”問題,不少網友認為,現在很多小區物業費好像都是“物業公司說了算”,原本代表業主行使小區管理權力的業主委員會卻經常“缺位”,所以一些網友便希望相關部門能關注小區物業費問題。
多家物業公司喊“成本高”
就網友反映的物業費漲價一事,記者近期走訪了石獅幾家物業公司。一小區物業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現在物業公司的“運營成本”逐年在增加,但所收取的物業費往往都是早些年所確定的標準,收費標準存在一定的“滯后”。以其所在小區為例,目前實行的收費標準是五年前制定的。此后一直沒有調整過。
而這五年時間,小區的管理成本也上漲了,特別是員工成本。比如,以前保潔工人每個月工資是800元,現在則漲到了每個月1900元,原來保安每月工資是1000元,現在則是每月2100元。如果仍按五年前的標準來收物業費,物業公司將入不敷出。
而對于物業費漲價,網友所在的小區的物業公司則表示,物業費上調0.25元已獲得業主委員會的同意,并張貼了公告。在該小區一電梯內,記者仍然能看到該公告。對于調價后每月每平方米1.7元的物業費,物業人員表示“在石獅也不算高”,也未超出物價部門的“指導價”。
業主質疑“流程不合法”
小區物業費上漲,牽動的是業主們的神經。在石獅多個小區走訪中,不少業主對于物業費問題都十分“敏感”。有業主認為,物業費漲一點,雖然不多,但每個月都要繳,算起來也是一筆較大的支出。不過,對于物業費“漲價”問題,一些業主認為也是可以理解的,因為隨著物價上漲,以及人們對物業管理水平要求的提高,適度的上漲也是必要的。但業主同時提出,這個“漲價”的流程應該是合法的,不能由物業公司說了算。
一名業主告訴記者,在查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及省里有關物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文件后,他發現相關法律文件對于物業費如何漲價,漲價該誰說了算是有明確規定的。
其介紹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09年12月1日《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第十七條“業主大會決定以下事項”中便包括“制定物業服務內容、標準以及物業服務收費方案”,根據該規定,小區需要調整物業費,應獲得業主委員會同意。之后,由業主委員會組織召開業主大會來決定,或者以書面形式征集業主們的意見,畢竟,物業費調整涉及所有業主的利益。
采訪中,有業主則建議,有關部門對于“流程不合法”應予以叫停,并引導小區合理、規范地制定和實施小區物業收費標準。
“物業費”調價待規范
近年來,隨著石獅樓盤的增多,居住在小區里的人越來越多。“物業費”也成為和水費、電費一樣,每月人們要繳納的一項費用。根據《泉州市區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指導標準》,根據小區物業服務等級的不同,帶電梯住宅物業費最高指導價為1.9元,低的則在0.8元以下。而從一些網友反映的情況來看,石獅各個小區的物業收費情況差異較大,有的僅1元左右,有的超過1.8元。其中,許多小區的物業費都是幾年前制定的收費標準。正如一些網友所分析的,小區的物業收費標準不可能“一成不變”,隨著物業服務水平的提升,運營成本的增加,適當、合理的“漲價”也是必要的。在這種情況下,如何引導各個小區制定合理的收費標準和實施方案,如何平衡物業公司與小區業主的利益,小區業主委員會如何責擔“職責”,這些無疑都值得深思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