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黃小姐咨詢:我是南安人,和前夫結婚時在當地購買了一套房,房產證是前夫的名字。兩年前離婚時,房子判給他了,現在我打算買一套兩居室,能否算首套?
回復:就黃小姐的情況,記者咨詢了泉州一家銀行個貸部門,工作人員稱,如果黃小姐和前夫購買該套房產時,都沒有申請過貸款,或者申請貸款時,黃小姐并不是主要申請貸款人,只是承擔共同還貸的義務,那么現在購房可以算首套。反之,首套房的申請將可能被駁回。
申請房貸時,需要提供身份證明、戶口所在地無婚姻登記證明、離婚證等材料。如果是法院判決離婚,但是沒有辦理離婚證的,就要提供《法院的離婚判決書》和《法律文書生效證明》。如果是法院調解離婚,但沒有辦理離婚證的,則應提供《法院的民事調解書》和《法律文書生效證明》等材料。
手機尾號7125讀者咨詢:我婚前一次性付款,在泉州購買了一套60多平方米的房產,現在孩子出生了不夠住,想賣了再換大房子,能否算首套?
回復:當前判定二套房的標準是以家庭為單位,而且是認房又認貸。也就是說,在辦理住房貸款申請時,雖然在銀行沒有貸款記錄,但是還需提供房管部門出示的名下房產套數證明,這位讀者名下已有一套住房,無法開出首套房證明,那么再購房的話,申請銀行貸款時,會被認定為二套房。二套房的首付要60%,此外在繳納契稅時要繳納3%,而不是首套普通住房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