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去年榮膺第六屆全國文明城市。當前,福清爭創新一屆(第七屆)全國文明城市正在掀起高潮,福清市主動加壓,高點定位,以更高標準、更嚴要求、更大力度,進一步完善常態化創建機制,縱深推進城市文明建設向更高水平、更優質量邁進。那么,為什么已獲評“全國文明城市”還要繼續創城?記者就此采訪了市委文明辦有關負責人。
“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實行屆期制,每三年一屆。中央文明委將對已獲評城市實行每年一測評、三年成績按一定比例計算總成績,最終決定這一榮譽稱號是否保留。”市委文明辦干部林俞杰介紹說,福清市于2020年成功獲評第六屆(2018-2020年度)全國文明城市,目前正在爭創第七屆(2021-2023年度)全國文明城市。從本屆開始,中央文明委對縣級全國文明城市的復評將更加嚴格:一是復評主體由原來委托省委文明辦復評改為由中央文明辦組織復評。二是復評方式由原來的下半年集中復評改為不定期、多批次、不通知、回頭看的方式。
“從第六屆到第七屆,可以說要求更加嚴格,難度也增加了不少。所以,創城工作不僅需要我們各個部門的共同努力,也需要全市人民的繼續關注和支持,共同鞏固提升我們的創城成果。”林俞杰表示。
作為新一輪創建周期指導各地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工作大綱,2021年版的《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與2018年版相比,在測評標準上主要有2個變化:一是測評內容更加完善。設置了10個測評項目、72項測評內容、105條測評標準。雖然測評指標總量有所精減,但測評項目更多,內容也更加完善,其中不少測評標準進一步細化了要求。其中,在測評內容方面,新增了新時代文明實踐、城市商貿綜合體、綜合寫字樓等項目;在測評要求方面,對纜線規整、廣告設施、公益廣告景觀小品、路面保潔、電動車牌照等項目提出了新的要求。二是創建標準有所提高。比如,建成區綠地率、人均公園綠地面積、人均體育場地面積、群眾創建滿意度、誠信建設滿意度等標準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記者 夏巧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