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5日電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日前,教育部等七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推進學習型城市建設的意見》。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負責人就相關工作回答記者提問時稱,《意見》強調在全國層面“推進終身學習立法進程”,“建立健全與就業準入、工作考核、崗位聘用、職業注冊等制度相銜接的終身學習、繼續教育激勵機制。”。
問:首先請您簡要介紹一下《意見》出臺的背景。
答: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做出關于“建設學習型社會”“拓寬終身學習通道”的戰略部署;《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提出到2020年要實現“基本形成學習型社會”的戰略目標。2013年10月,由我國政府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聯合主辦的首屆國際學習型城市大會在北京召開,國務院副總理劉延東出席開幕式并發表重要講話。延東同志指出:“我們將更加注重學習型城市建設與經濟發展緊密結合,更加注重學習型城市與新型城鎮化進程緊密結合,更加注重學習型城市建設與社會文明進步緊密結合”。三個“緊密結合”,為我們進一步推進學習型城市建設指明了方向。大會發布了《北京宣言》和《學習型城市的主要特征》兩項重要成果文件,國際社會在學習型城市基本問題上達成共識。從國內情況看,20世紀末以來,我國已有近百個市(地)級以上城市先后提出建設學習型城市的目標并進行了實踐探索,積累了寶貴的經驗,取得了可喜的成績,受到國際社會高度關注。但就全國而言,學習型城市建設剛剛起步,還存在認識不到位、任務不明確、職責不清晰等問題。建設學習型城市,對于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升國家核心競爭力和社會文明程度;對于推動城市經濟發展、產業結構升級,服務新型城鎮化建設、促進城市建設管理創新;對于滿足人民群眾學有所教的終身學習需求、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等具有重要意義。在國家層面出臺學習型城市建設的政策文件非常必要,時機已趨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