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試范圍
《語文課程標準》中第四學段(7~9年級)的課程目標。
五、內容目標
(一)識字與寫字
識字要考查學生認清字形、讀準字音、掌握漢字基本意義的情況,以及在具體語言環境中運用漢字的能力。
寫字的考查,要關注學生寫字的習慣,重視書寫的正確、端正、整潔。
(二)閱讀
1.古詩文
古詩文的閱讀,重在考查記誦積累。要求背誦《語文課程標準》推薦的優秀詩文50篇(7~9年級)。
文言文的考查,重在理解文章的大意,不應考查詞法、語法等方面的知識。
2.現代文
現代文精讀的考查應著眼于對閱讀材料的整體感知、情感體驗、感受領悟以及創造性理解能力的考查;要從“詞句理解、文意把握、要點概括、內容探究、作品感受”等方面考查學生閱讀的水平,要從“形象、情感、語言”等方面考察學生初步鑒賞文學作品的水平。
現代文略讀的考查,重在考查能否把握閱讀材料的大意,能否從閱讀材料中捕捉重要信息。
瀏覽能力的考查,重在考查課外必讀書目。《語文課程標準》推薦的課外閱讀書目,如《伊索寓言》、《繁星·春水》、《西游記》、《水滸》、《魯濱遜漂流記》、《格列佛游記》等。
要注重語言材料的思想內涵和文化品位,要能引發學生的閱讀興趣;選文要有難有易,兼顧不同層次學習水平的學生。
在閱讀考查中,不能搞支離破碎的詞句分析,不要以技術操作的測試來代替學生自主的體驗和感悟,也不宜把不屬于閱讀目標范圍的題目編在閱讀試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