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是記敘文的六要素之一。所謂“要素”,就是必不可少的元素,沒它絕對不行。表面上看,這個概念簡單的連三歲孩子都明白,實際上,大家對時間的內涵知之甚少。
一。時間有不同的分類
(一)時間段和時間點。
根據時間的長短,可以將時間分為時間段和時間點。按照從大到小的順序,時間段包括:朝代、世紀、年代、年、半年(上下)、季節(春夏秋冬)、季節劃分(初春、仲春、暮春等)、月、旬(上、中、下)、周、日。時間點包括:凌晨、黎明、清晨(早晨)、上午、中午、正午、下午、傍晚、黃昏、夜晚、深夜、午夜(子夜)、時、分、秒。
(二)行為、狀態定位時間。有時候,時間可以用人或物的行為、狀態來定。例如:門前的洋槐再次開放的時候,奶奶永遠地離開了我們。老師舉起手之前,同學們早已逃地無影無蹤。
(三)用代表性事物交代時間。例如:朝陽、夕陽、晚霞、繁星、月光,這些代表性事物可以隱性交代時間;人們離開單位回家、鳥歸巢、水結冰、樹葉凋零等,這些事物的獨特行為或狀態也可隱性交代時間。
二。時間可以這么用
(一)交代事件發生的時間。例如:一九三七年,日本關東軍悍然發動了對盧溝橋的進攻,拉開了中國全面抗戰的序幕....。。
(二)交代某種行為或狀態出現的時間。例如:下午三點半,教室里所有的燈突然亮了,消防警報同時響起來......。
(三)體現事件發展的順序。例如:奶奶從市場上買回雪里紅,先除去死葉,然后清洗干凈,再將雪里紅改刀,進而裝進壇子,撒上鹽和作料,接著將紅紅的辣椒填滿剩余的所有空間,最后用橡皮繩將壇口封好,一罐帶有濃重地方色彩的風味咸菜便做好了。
(四)體現事件的真實性。比如有很多事件的發生和時間存在嚴格的對應關系,這種關系一旦打破,就會“造假”例如:六月,是鮮花綻放得最精彩的時節。如火的月季,香甜的薔薇,圣潔的百合,金黃的迎春,碩大的牡丹、小巧的丁香....。。(六月迎春花早已謝了,一看就是在造假)
(五)突出主題。例如:三八婦女節那天,媽媽天不亮就起來打掃衛生。“媽媽天不亮就起來打掃衛生”,說明媽媽是個非常勤勞的人,加上在“三八婦女節”這一特定的時間,就進一步突出了媽媽的勤勞。
(六)有象征意義。例如:每年的十月一日,姥姥都要組織一批老年志愿者,到各大景區擔任環衛義工。姥姥的行為,表現出老人強烈的環保意識,將這種環保意識同“十月一日”結合起來,“十月一日”就不僅是單純意義上的時間,而且有了“愛國”這一象征意義。(來源:家長幫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