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中國青年報》教育圓桌版在20天內發表《教師評職稱不能由校長獨說為大》和《鄉村小學高級職稱為何總被校長獨吞》兩篇涉及職稱評定的文章。作為一名“過來人”,筆者感慨良多。
在筆者所在的地方,于2013年恢復了停止6年的職稱評定。當然,評定職稱不應該論資排輩,應該“讓干得好的人能評得上”。可是,在這之后3年的職稱評定中,并沒有遵循這一原則,問題可謂不少。
首先,職稱評定文件加分辦法本身就存在不合理之處。
2013年的職稱評定,涉及的加分項目中有這樣兩條:一是任現職后連續當班主任3年,加2分;二是教齡每年加0.2分,加滿5分為止。以筆者本人為例,從1985年下學期開始當班主任,一直干到1996年,其間只有一年半沒當班主任。以后在2000年~2001學年度又任班主任一年。雖然當班主任有10余年,可在1997年進入中教一級后沒有這個條件,因此就沒有此項加分;而筆者的教齡雖然有33年,卻只加到5分為止。盡管筆者比一個競爭對手多10年教齡,卻只多了可憐的0.2分。而那位競爭對手是“中層以上領導”,按照規定加2分。由于其他加分都差不多,筆者自然敗北了。
其次,學校校級領導和普通教師同在一個“圈子”里競爭。
普通教師的虧吃大發了——局里所給的3個指標全被領導“拿下”(兩個副校長,一個主任);而在進線的幾個人中,普通教師就是干瞪眼。因為考核方案非常有利于領導:領導加2分;另外,他們經過“暗箱操作”獲得的“優模”等還可加分。反過來,這些人還可以對有可能與他們競爭的“對手”進行暗中控制,比如不讓當班主任(當班主任可加2分),還有就是不讓你跨入優秀教師的行列(評優選模都是領導說了算)等。這樣,里外里加在一起所差的分就有四五分之多,普通教師進入高級職稱就可謂“難于上青天”。因此,這次能夠勝出的全是領導;他們的教齡都短于普通教師的教齡,最短教齡和最長教齡之間竟相差10年之多。順便說一下,那一年筆者所在地方的中小學晉升高級職稱的5人中,也只有一人為普通教師——只因一個副校長沒有論文加分,才沒有讓中小學的普通教師“全軍覆沒”。
這并非僅僅是個案。
2013年筆者所在學校進入中教一級的有6人,排在第三位的竟然是主要領導的“鐵哥們”。該教師業績平平,教齡又只有10余年,并且在2011年就謀得了一件好差事——當會計(每月可只上幾天班)。而排在第四、第五位的兩名老師,均為學校的骨干教師,教齡多在20年以上,每人都當了多年的班主任(到評定職稱時仍是班主任)。
而一名業務精湛的歷史科“首席教師”,在2015年連中教一級都沒有進去,和他同一年畢業分到學校的教務主任卻晉升為高級。筆者所在的這個地方,晉高就可每個月多掙五六百元的工資,一年下來就是六七千元。并且以后漲工資,級差也同樣較大。比如高級職稱每月能漲200元的話,中教一級也就是100元左右,二三級也就幾十元而已。由于地方財政緊張,每年所下的指標都成為稀缺資源。
這種明顯的利益導向,直接產生一些不好的后果。比如,教師學會了作假。多年以來,教師發表論文、搞課題研究,基本上就是為了評定職稱,而真正從事學術研究的微乎其微,大都是東拼西湊;還有的讓同事“代勞”——2015年就有兩名同事用的是由筆者撰寫的論文。讓教師學會了作假,其危害不言而喻。而教師若要較好地完成教學工作,需要有源源不斷的“活水”充實自己,這就要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但現在施行的職稱評定制度,明顯不利于教師成為“學習型”的教師。
職稱評定涉及教師的切身利益,也關乎社會的和諧和穩定。筆者認為,在進行職稱評定時,盡量公平、公開、公正。筆者建議:
上級要加強監管。據筆者了解,現在局一級領導把指標撥給學校之后,幾乎是萬事大吉,出現問題也很難向有關領導反映。
教齡加分不宜太少。多年前,教齡加分為每年1分,略高了些;近些年來,教齡每年只有0.2分,低得太多了。筆者認為教齡加分每年0.8分為宜。
論文、證書應“曬一曬”。論文、證書加分是兩大項。多年來,論文屬于作者原創的微乎其微,獲獎證書大都“暗箱操作”,或托關系弄來的。2015年進行了論文答辯活動,但評委很難在幾分鐘的時間里就判斷出真偽。筆者建議在平時將教師的論文、證書“曬一曬”,真假自然涇渭分明。
加分不能“一地一策”“一校一策”。不知什么原因,筆者所在的城市制定的加分政策可以“一地一策”“一校一策”。它帶來的弊端很明顯,可以為某些人“量身定制”,也可以讓某些人吃虧。
宜全體教師參與打分。2014年,筆者所在學校開始實行代表打分制。學校有大約60名教職員工,代表10人,即每人代表6人打分,這讓“拉幫結伙”成為了可能。為了盡量避免此種現象發生,宜全體教師參與打分。
應有教師成果展。由于職稱評定停了6年,不少老教師臨近退休尚未晉高。他們在年輕時為學校“摸爬滾打”,立下“汗馬功勞”,現在年齡大了,多退居“二線”。而現在的“特崗教師”只來學校二三年,對老教師不甚了解,難以公平打分。所以舉辦教師成果展頗有必要。同時,在打分前設置“述職報告”也很有必要。
總而言之,職稱評定不宜“急就章”,要嚴肅認真對待。易明(作者為基層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