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前,各設區市應制定出本地區中職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標準。至2018年底各市、縣(區)中職校生均公用經費標準應不低于省定標準。
日前,省財政廳、教育廳、人社廳聯合出臺《關于建立完善市縣(區)中等職業學校生均撥款制度的指導意見》,其中指出,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包含了對中職學校的免學費補助,財政對公辦中職學校由補助免學費轉換為按專業核撥生均公用經費。省對市、縣(區)中職學校免學費補助暫按原政策執行。
中職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本撥款標準,適用于部門預算經費由市、縣(區)級財政核撥的公辦中職學校,包括市、縣(區)屬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和公辦技工學校有正式學籍的全日制中等職業技術學歷教育學生。中職學校生均公用經費主要用于學校日常辦學運轉支出、校外實習實訓支出。
省定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按專業類別確定,具體如下:
1.休閑保健類、財經商貿類、旅游服務類(不含烹飪專業)、教育類、司法服務類、公共管理與服務類專業,每生每年4200元。
2.輕紡食品類、資源環境類、能源與新能源類、信息技術類、其他類專業,每生每年5100元。
3.農林牧漁類、土木水利類、加工制造類、石油化工類、交通運輸類、旅游服務類的烹飪專業,每生每年5600元。
4.體育健身類、醫藥衛生類專業,每生每年5400元。
5.文化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年7000元。
以上標準中的體育與健身類、文化藝術類標準,僅適用于獨立設置的體育、藝術中等職業學校,其他學校的體育與健身類、文化藝術類按4200元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