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留漢大學畢業生
落戶、住房、收入三個專項政策問答
大學畢業生落戶、住房、收入三個專項政策是如何出臺的?大學畢業生在漢落戶政策有什么新的突破?符合哪些條件可以申請大學畢業生保障性住房?大學畢業生在漢工作指導性最低年薪標準是如何確定的?
記者就這些重大政策出臺公眾關注的一系列問題,采訪了武漢市政府新聞發言人。
問:為什么出臺大學畢業生落戶、住房、收入專項新政策?
答:為深入實施“百萬大學生留漢創業就業工程”,今年6月,市委市政府出臺了《關于支持百萬大學生留漢創業就業的若干政策措施》。該《若干政策措施》得到了社會各方面的普遍好評。截至今年9月底,大學畢業生在漢落戶比去年同期增長311%。
同時,有關部門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讓留漢大學畢業生能就業、易創業、快落戶、好安居,把武漢打造成“大學生最友好城市”的要求,及時評估政策實施效果,并圍繞大學畢業生“落戶”“住房”“收入”等方面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深化的具體措施建議,形成了印發的三個專項政策。出臺這三個專項政策,目的是進一步敞開大學畢業生落戶大門、完善大學畢業生住房保障體系、提升大學畢業生留漢工作收入水平,把武漢打造成更具吸引力和競爭力的“青年之城、夢想之城、創新之城、活力之城”,為全國探索“人才引領創新、創新驅動發展”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問:此次推出的《關于進一步放寬留漢大學畢業生落戶試行政策的通知》有何新突破?
答:今年來,我市一直在積極探索“門檻最低、手續最簡、機制最活”的系統化戶籍改革新模式。此次新突破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是放寬年齡限制條件。博士、碩士研究生畢業不受年齡限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畢業生由年齡不滿35周歲放寬至不滿40周歲;普通高校專科學歷、非普通高校本科學歷畢業生由年齡不滿30周歲放寬至年齡不滿40周歲。
二是取消擇業期限制條件。不再按畢業3年內和超過3年、普通高校和非普通高校設置不同的限制條件。
三是取消就業創業限制條件。落戶與就業創業政策“全脫鉤”,就業的取消勞動合同和社保證明,創業的取消營業執照和半年以上繳稅證明等材料。
問:出臺大學畢業生保障性住房實施意見的現實意義有哪些?
答:推進大學畢業生保障性住房建設,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住房制度改革重要論述的實際行動,是實現“5年留下100萬大學生”這一戰略目標的重要支撐。建設大學畢業生保障性住房,是實現大學畢業生安居樂業的實事,是推進房地產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大事,是培育城市未來重要競爭力的要事。
建設大學畢業生保障性住房,讓大學畢業生以低于市場價20%買到安居房、以低于市場價20%租到租賃房(如屬于合租的可低于市場價的30%),不是要政府買單,更不是簡單的補助補貼,而是通過創新推進房地產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綜合運用金融、土地、投資、減費等舉措,向改革和市場要效益,積極探索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的“武漢樣本”,將有利于武漢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出臺大學畢業生保障性住房實施意見,是在制度層面上建立“租購并舉”的大學畢業生住房保障體系,將會讓大學畢業生在武漢能就業、易創業、快落戶、好安居。
問:有什么措施確保大學畢業生以低于市場價20%買到安居房、以低于市場價20%租到租賃房(如屬于合租的可低于市場價的30%)?
答:讓大學畢業生以低于市場價20%買到安居房、以低于市場價20%租到租賃房(如屬于合租的可低于市場價的30%),不是要政府買單,更不是簡單的補助補貼,而是通過創新推進房地產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低企業開發建設和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大學畢業生租賃和購置成本。
一是綜合運用金融、土地、投資、減費等多種舉措,向改革和市場要效益,降低大學生保障性住房建設成本;
二是鼓勵有實力、有社會責任感的市屬國有企業、民營企業作為大學畢業生保障性住房供給主體,鼓勵引導從“做產業”變為“做事業”,從要經濟效益變為要社會效益;
三是運用互聯網思維創新開發和銷售模式,推行共享廚房、共享洗衣房、共享客廳等共享模式,鼓勵企業拓展市場運營增值空間;
四是堅持新建、配建、改建并重,通過建設“長江青年城”、開展住房租賃市場試點、試行共有產權房等舉措,加大大學畢業生保障性住房供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