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武漢《戶口遷移辦理工作規定》正式實施,大學生落戶武漢幾乎“零門檻”。從博士、碩士到中專畢業生,全都可以落戶。
2017年2月,武漢正式提出“百萬大學生留漢創業就業工程”;3月,武漢推出專項政策解決留漢大學生住房難問題;5月,再次出臺《戶口遷移辦理工作規定》,大學生落戶武漢幾乎“零門檻”。社保、創業幫扶、落戶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相繼出臺,讓大學生有更多獲得感與歸屬感。
據了解,為留下百萬大學生,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學歷或學位,在武漢市就業創業的非武漢戶籍人員;普通高等學校畢業不滿3年,在武漢就業創業的畢業生;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已滿3年,本科學歷(含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年齡不滿35周歲、專科學歷年齡不滿30周歲,在武漢就業創業的畢業生;非普通高校本科及研究生學歷或者學位(包括電大、函授、成教等非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年齡不滿30周歲,在本市就業創業,就業單位連續繳納城鎮社會保險1年以上,創業正常經營半年以上的非武漢市戶籍人員均可落戶。
此外,武漢地區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或取得中級工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技工學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按技工學校招生的畢業生),外地生源畢業不滿1年在漢就業并列入急需專業目錄范圍,本市新城區生源畢業不滿2年在中心城區、開發區就業的,也可申請落戶。
隨著各地房地產限購限貸政策的實施,讓很多一二線城市畢業的大學生“望房興嘆”。在武漢大學生無自有房產,也不用擔心戶口沒有“家”。據了解,各類就業創業人員,有自有房屋的,可在房屋所在地落戶(在新城區就業創業落戶中心城區、開發區的,在開發區就業創業落戶中心城區的,需自有產權房屋);租賃房屋及借住親朋好友家的,可在單位集體戶或單位所在地的“社區公共戶”落戶。
具體落戶條件如下:
1、 博士及碩士研究生在漢就業創業
10個工作日即可落戶
博士及碩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學歷(或學位),在本市就業創業(含合伙人、個體工商戶),可以落戶。
辦理期限:10個工作日。
2、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
畢業不滿3年也能落戶
畢業滿3年,本科學歷(含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年齡不滿35周歲、專科學歷年齡不滿30周歲的畢業生,在武漢就業創業,就業的單位連續繳納城鎮社會保險1年以上,創業的正常經營半年以上;在武漢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可辦理落戶。
辦理期限:10個工作日(畢業不滿3年,材料準確齊全的當場辦理落戶)。
3、 非普通高校畢業生
電大成教等本科學歷30歲以下1年社保可落戶
非普通高校本科及研究生學歷者學位(包括電大、函授、網絡、自修、成教等非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年齡不滿30周歲的人員;在武漢就業創業,單位連續繳納城鎮社會保險1年以上,創業的正常經營半年以上,可以落戶。
辦理期限:10個工作日。
備注:以上1至3類人員在新城區就業創業落戶中心城區、開發區的,在開發區就業創業落戶中心城區的,需自有產權房屋。
4、 中專(技校)畢業生
中級工以上可落戶
辦理條件為:武漢地區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取得中級工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技工學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按技工學校招生的畢業生);外地生源畢業不滿1年在漢就業并列入武漢急需專業目錄范圍,本市新城區生源畢業不滿2年在中心城區、開發區就業的。
辦理期限:材料準確齊全當場辦理。
5、 集體戶口滯留3年人員
符合3個條件之一可落戶
武漢地區學生集體戶、省就業指導中心集體戶(武昌區丁字橋路110號、武昌區中南二路77號、武昌區洪山路8號)滯留超過3年以上的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落戶:在武漢就業創業;在武漢有自有房屋;與武漢常住戶口居民結婚。
辦理期限:材料準確齊全當場辦理。
6、就業創業人員在漢無自有房產
單位集體戶或單位所在地的“社區公共戶”落戶
各類就業創業人員,有自有房屋的,可在房屋所在地落戶(在新城區就業創業落戶中心城區、開發區的,在開發區就業創業落戶中心城區的,需自有產權房屋);租賃房屋及借住親朋好友家的,可在單位集體戶或單位所在地的“社區公共戶”落戶。
武漢有80余所大學,130萬在校大學生。自2017年2月,武漢正式提出“百萬大學生留漢創業就業工程”以來,成立“招才局”,推出專項政策解決留漢大學生住房難問題。如今,《戶口遷移辦理工作規定》為大學生落戶創造便利,助力實現五年留住100萬大學生在漢創業就業的目標,為建設現代化、國際化、生態化大武漢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