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優化學科結構,促進教育均衡,確保我縣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長沙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規定,經縣人民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39名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
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師德優良,服從安排,愛崗敬業。
3.四肢健全,五官端正,身心健康,體檢合格,無精神類疾病史。
4.具有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其中報考語文、英語、音樂學科的,應具有二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職業中專專業崗位普通話水平等級不作要求)
學歷及教師資格證要求
職業中專教師崗位
①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或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大專,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對應或相近。
②教師資格證不作要求。
高中教師崗位
①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對應或相近。
②具有高中及以上層次教師資格證,且所持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
初中教師崗位
①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②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且所持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
小學教師崗位
①A類崗位須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或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大專,專業不限。小學科學教師崗位學歷專業要求為科學、物理、化學、生物或相近專業;小學計算機教師崗位學歷專業要求為計算機或相近專業。B類崗位小學教師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②具有小學及以上層次教師資格證。
幼兒園教師崗位
幼兒園教師崗位,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且其中有學歷為幼兒教育或學前教育專業畢業;幼兒園教師資格證。
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為音樂、體育或美術專業畢業;小學及以上層次教師資格證。
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崗位
①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且所學專業為特殊教育類專業。
②具有小學及以上層次教師資格證。
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崗位
①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且所學專業為特殊教育類專業。
②具有小學及以上層次教師資格證。
本次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共計339名,其中幼兒園教師23人,小學教師163人,初中教師79人,高中教師67人,職業中專教師5人,特殊教育教師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