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執業藥師合格標準已公布,2016年執業藥師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72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20分)。
合格人數及合格率: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提供的統計數據,2016年全國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人數為88.47萬人,實際參考人數為72.86萬人,參考率為82.35%。考試合格人數為151093人,合格率為20.74%(注:此數據為初步校驗數據。有部分省市實行考后現場資格審核,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將被取消所有科目成績,因此合格人數會有變動)。截止到2016年底,全國通過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的總人數已達80萬人。
成績及證書管理: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同一專業全部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專業為藥學或中藥學)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為合格;免試部分科目只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2科,專業為藥學或中藥學)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考試合格者,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藥師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