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教育考試院(考試中心、招生辦):
2017年4月將進行浙江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學考”)和普通高校招生選考科目考試(以下簡稱“選考”),為做好此次考試報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一)報名對象
1.學考報名對象:本省普通高中在校生;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
2.選考報名對象:參加本省普通高考招生的高中在校生和符合高考報考條件的相關社會人員。
殘疾考生在學考選考報名時申請提供考試便利的具體辦法按《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 浙江省殘疾人聯合會辦公室關于轉發<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暫行)>的通知》(浙教辦考〔2015〕84號)執行。
(二)報名時間
1.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2月13日-21日。
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以真實身份登錄注冊浙江教育考試網(網址:www.zjzs.net)“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系統”, 認真閱讀報名要求,網上簽訂《誠信承諾書》,按照系統的提示和要求真實準確填寫各項報名信息。
2.現場確認時間:2017年2月23日-25日。
已按規定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持身份證到所選擇的現場確認點核對網上報名信息、采集指紋,辦理報考相關確認手續。逾期(時)將不予辦理,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未確認網報信息的考生不能參加考試。
二、報考科目
(一)學考考試科目:語文、數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信息技術、通用技術)。
(二)選考考試科目: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信息技術、通用技術)。
考生可根據自身情況自主選擇報考科目,學考、選考科目在首次報考確定后不得更改。選考科目每生限報3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