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辦理2016年度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資格復審的通知
2016年度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的成績已經在重慶人事考試網上公布,根據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審有關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16]30號),為按期完成此次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成績合格標準及當年復審分數線
二、資格復審的時間
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9日(工作日)
三、資格復審的地點
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渝北區新牌坊1路1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01室)
四、資格復審的范圍
2016年度在重慶報名參加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在滾動考試規定年度內,全部考試科目成績達到復審分數線及以上的考生。
五、資格復審所需手續
1、經單位加蓋公章的《考試報名條件復審表》一份。(下載請點擊“《重慶市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復審表.doc》”)
2、考生有效的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
3、參加免考2科的考生,還需按照2016年度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通知的要求,提供免考條件中指定的證明材料原件。
4、由單位為員工集中辦理證書的,需出示單位介紹信,上述復審所需資料除考生本人身份證可用復印件外,其余復審資料不變;考生委托他人辦理的,需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其余復審資料不變。
六、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㈠、請參加復審的考生嚴格按照通知的時間按時參加復審,復審現場服要從工作人員安排,愛護公共財物,遵守公共秩序。
㈡、因復審人員較多,為提高辦事效率,請考生提前做好以下準備。辦理資格復審的考生務必在網站上查詢資格復審編號,復審編號查詢請點擊后面紅字“資格復審編號查詢”。
㈢、為提高復審效率和工作質量,請考生務必提前準備好復審所需的有關資料,按時參加復審,逾期不參加復審的考生,按自動放棄考后資格復審處理,取消當前年度全部考試科目成績。
㈣、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發放另行通知。
七、資格復審咨詢電話
86868817 86868810 86868835
附:樣表
重慶市造價工程師考試報名條件復審表
說明: 1、“考生所在單位意見”由考生所在單位簽注考生所填內容是否屬實的意見并蓋章。
2、“審核部門意見”由發證機關審核,考生不填。
3、本證明必須是加蓋單位公章的原件,復印件無效。
4、辦證人員按照樣表填寫自己的實際情況。
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