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7歲時,父母可以給孩子三個存錢罐。
一個是用于儲蓄,應付特殊的消費(像我那時買自行車)、一個用于日常的消費,一個用于慈善。
這樣可以讓孩子認識到,不僅是等你非常有錢的時候才做慈善,慈善應該是預算里的一個基本項目。
通過將這些主要的開支項目分類開,父母就可以跟孩子清楚解析,一些特殊的消費是需要等存夠錢才能買。
到孩子大概11歲,可以給TA開一個儲蓄賬戶。
當孩子自己賺了點小錢,或者生日收到爺爺奶奶給的錢,就可以將這些錢存到銀行里,跟平時的開支分開。
另外,這時可以跟孩子深入介紹儲蓄和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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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詩詞盛宴中看見書香霞浦2024-05-28
閩南網推出專題報道,以圖、文、視頻等形式,展現泉州在補齊養老事業短板,提升養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