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底,有網友反映大荔縣同州中學高二某班對成績低于20分的學生進行罰款,每低1分罰款2元。針對此事,省教育廳近日發布調查結果,并對該校和責任教師進行了批評教育,同時責令清退學生的罰款。
省教育廳辦公室近日發布調查處理情況:經查,同州中學高二某班,共63人。同州中學在班級管理方面實行學生自主管理,由班干部組成班級自主管理委員會,對班級學習、紀律、衛生等方面進行管理。為整頓班風,加強學風建設,特別是針對個別學習態度不端正、缺乏上進心的學生,班干部共同協商并在班會時征求全班同學意見,達成一致后,又征得班主任認可,對考試成績低于20分的同學,每低1分罰款2元,所繳罰款由班委統一管理,用于表彰獎勵學習成績優秀和進步幅度大的學生,共收罰款362元。
目前,大荔縣教育局已對該校和責任教師進行了批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