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int龍江豪 在5月18日發(fā)布的微博,目前設置為置頂狀態(tài)。
對此,北京大學官方微博5月20日發(fā)布的北京大學校長法律顧問辦公室聲明,北大方面“將全力以赴,為被龍某某起訴的同學提供盡可能的法律援助和相應支持”。
該聲明稱,2016年11月,龍江豪以未名BBS上相關信息侵害其權益、北京大學負有連帶責任為由,以北京大學為被告,向海淀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之后在海淀法院的主持下,雙方形成《民事調(diào)解書》,了結此案。北大校長法律顧問辦公室表示,龍江豪已事實上破壞了雙方之前依法形成的民事調(diào)解,從即日起,學校相關部門將其繼續(xù)列入禁止入校名單,并注銷其上網(wǎng)賬號,同時也將堅決依法維護學校及師生的合法權益。
北京大學官方微博5月20日下午回應《龍江豪再回北大!并起訴受害者》一文。((記者 李正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