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將新增200輛校車
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今年4月份,灌南縣政府曾召開了兩次會議,就校車安全問題進行討論。
為解決校車安全問題,縣政府專門成立校車管理辦公室,規定校長、老師、家長以及校車司機簽訂“安全責任狀”。
孫家峰介紹稱,本次被曝光的校車超載事件發生后,灌南縣教育局立即采取行動,成立4個督察處,對全縣中小學、幼兒園實施拉網式的專項排查行動,著重督查其校車安全情況。
孫家峰說,此前灌南縣也出現過幼兒園校車超載事件。這次事件后,將繼續加強全縣校車工程建設,新增200輛幼兒園校車。
@平安連云港通告稱,接下來,灌南警方還將繼續對非法接送學生的車輛開展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嚴厲打擊涉校交通違法行為,確保學生出行安全。
2015年1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規定,對從事校車業務或旅客運輸車輛嚴重超員、嚴重超速行為的處罰,由原來的行政處罰上升為刑事處罰,并以構成危險駕駛罪追究刑事責任,在刑罰上判處拘役并處罰金。
(原標題:江蘇灌南一非法民辦幼兒園校車核載7人塞了32人,警方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