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教育部在其網站通報了兩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一是上海外國語大學出國培訓部組織公款旅游問題,二是蘭州商學院法學院違規收取學生助學金組織聚餐問題。
據通報,蘭州商學院2009級法學本科1班違規收取19名家庭經濟困難生2012年全年助學金,于2013年6月8日晚在蘭州市某高檔酒店舉行畢業聚餐,法學院4位領導、該班班主任以及部分任課教師參加了聚餐活動。聚餐結束后,該班班主任參加了班級在蘭州市某歌廳舉行的畢業聯歡晚會。兩項活動共花費學生助學金34557.5元。根據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國家關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有關政策規定,蘭州商學院對法學院黨總支書記劉永濱、院長包哲鈺、2009級法學本科1班班主任劉焱分別給予行政警告處分。(記者方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