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的較量期
天價罰單往往是最吸引眼球的,這也是所有反壟斷案件中最具威懾力的部分。上一次類似的“最大罰單”是歐盟2009年罰了美國電腦芯片生產商英特爾10.6億歐元。然而,對于產業市場和消費者的實際影響,這僅僅只是一個開始。
維斯塔格通過個人聲明對記者介紹稱,目前這個處罰結果只是一個開始,歐盟還在持續推進其他兩個與谷歌相關的調查,涉及安卓(Android)和搜索廣告(Adsense)業務。初步結論是,谷歌在這兩方面也違反了歐盟的反壟斷法。而且,谷歌也不僅僅在競價購物服務的產品上非法給予自身優勢地位。
維斯塔格表示,處罰只是一個開始,這個結論可以作為一個框架,從而分析此類行為的合法性。與此同時,我們還必將考慮到每個市場的特征,以及細分案例的具體情況。
一切的背后是持續數年的拉鋸和方向轉換,終于得來的突破口。比如,2016年4月下旬,歐委會初步認定,谷歌在歐洲移動市場濫用了其主導地位,給安卓設備制造商和網絡運營商設置了不公平的限制。歐委會當時向谷歌下達了“異議聲明”(StatementofObjections),谷歌有12周時間進行回應。不過,谷歌針對上述指控,迅速在官網做出回應,稱“我們十分正視此事,但我們同時相信,谷歌的商業模式讓廠商保持較低的成本和極大的靈活性,同時也能讓消費者對自己的設備擁有前所未有的控制權”。
這一次,較量延長到了90天。
歐委會要求谷歌在處罰決定做出后90天內停止其非法行為,平等對待自己與競爭對手在購物服務領域的搜索展示。
首先,鑒于谷歌自己也擁有購物服務,因此必須采用相同的流程和方法來定位和展示搜索結果頁面中競爭對手的購物服務。其次,無論谷歌選擇怎么做,歐委會都會密切監測合規性,且谷歌有義務向歐委會通報其行動。如果谷歌未能遵守歐委會的決定,則谷歌母公司Alphabet將需要承擔其全球日平均營業額5%的罰款。
當然,除了歐委會的處罰,谷歌還有可能面臨因反競爭行為受到影響的任何個人或企業向成員國法庭提交的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