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說法
現行法律并未禁止此種行為
無法追責
各路網友雖爭論不斷,但對于這種“窮游”的方式引發的法律爭議最受關注。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許浩認為,對于一個6歲的小孩來說,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涉嫌違反交通法規。《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一個6歲的小孩是不能騎自行車上路的,這與駕駛技術無關。”他解釋說,如果認為此種方式屬于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可以向相關部門舉報。
不過,也有部分專家不同意許浩的觀點。北京澤永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永杰律師認為,這位父親的出發點是讓孩子游歷中國,他這種窮游的做法目的是讓孩子經受鍛煉,并且孩子騎車上路前,經過了一定的訓練,而且還有父親在路上全程護送陪伴。
但他強調,目前對于這種行為到底應該如何處罰,尚未有明確的法律規定。
對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