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體內藏毒
獲刑15年
華商報訊 昨日,長安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對6起典型涉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6人被判刑。
2016年11月2日,楊某按照上線指示將毒品吞入體內后從緬甸輾轉來到西安,在與長安區的郝某接頭后,將體內毒品全部排出交給郝某。
在第一次體內運毒成功后,楊某又故技重施,再次將80顆用塑料薄膜包裝的長約4厘米寬約1.5厘米的毒品吞下20顆,其余60顆藏在衣服里帶到中國境內。后楊某在貴陽一旅館內排出體內的20顆毒品,與其余60顆毒品一起藏入一水果紙箱內。
11月28日,楊某按照上線的安排乘飛機再次到達西安,等候接貨人郝某。在發現楊某被民警跟蹤后,郝某逃離現場。楊某被民警抓獲,其所帶紙箱被現場查獲疑似海洛因毒品80顆。經鑒定:該疑似毒品總凈重為385.5700克,從中檢出海洛因成分。
兩天后,郝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最終,法院一審以運輸毒品罪分別判處楊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十二萬元;判處郝某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八萬元,同時收繳涉案毒品。
(原標題:昔日高考狀元 今朝成毒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