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的衢州女孩小洪是寧波某高校大一學生。2015年12月25日,朋友小何邀請她去溫州玩。次日,小洪在大羅山上騎“死飛”時,連人帶車掉下近10米高的山崖身亡。
小洪的父母將小何、賣“死飛”的溫州市甌海某自行車店、溫州市甌海區(qū)公路管理局告上法庭,要求賠償86萬余元。昨天,常山法院第二次開庭審理。
小洪的父母認為,“死飛”車不符合國家標準,屬于禁止銷售和禁止上路;且認為大羅山盤山公路陡坡眾多,沒有自行車行駛道,整條路上沒設置明確醒目的禁止標識和提示標志,防護欄設置不符合安全規(guī)范;小何對小洪死亡存在重大過失。對此,小何的代理人指出,其買車時,不知自行車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故不承擔法律責任。自行車店則表示,涉案自行車不是其銷售,且不屬于“死飛”,符合相關技術要求。甌海公路局則表示不是涉案公路的管理人和養(yǎng)護人,且涉案路段設計建設符合相關技術要求。(時報記者 鄭舜 通訊員 張閨芳)
本案沒有當庭宣判。
(原標題:女大學生騎“死飛”身亡 父母索賠86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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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詩詞盛宴中看見書香霞浦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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