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珍的老伴10年前去世,留下一處老房子。但老房子在9年前被李珍的兒子永輝以5.2萬元的價格賣給了妹妹永麗。當時雙方口頭約定,老房以較低的價格賣給永麗,永麗的宅基地給永輝蓋新房,李珍仍然住在老房里,和小女兒共同生活。
李老太原以為能住在老宅里頤養天年,沒想到卻和小女兒在長期生活中產生諸多矛盾。今年正月在喜慶日子里雙方吵得不可開交,老人不得已離開了老房子。今年9月老人一氣之下把四個兒女都告上了法院。
第一次開庭時,老人和四個子女都出庭了。李珍提出愿意住到敬老院,經過法庭協商,子女們同意送老人住敬老院,但在費用分攤方面卻談不攏。法官決定讓原告補充證據,擇期再次開庭。
11月18日第二次開庭時,老人和三個女兒都出庭了,但兒子卻不見蹤影。李老太當庭給兒子打電話,聽筒傳來“機主已經關機”的提示。“這事我告訴他了,他知道都不來。”李老太無奈地說,她暫住在兒子家,已和兒子講過第二次開庭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