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節前夕,廣東省教師資格證考試報名剛剛結束;而教師節剛過,中山大學(分數線,專業設置)南方學院等數十所高校的上千名學子卻發現,他們苦等許久的教師資格考試卻并未成功報名,其中不乏等候時間長達一年多的人。9月10日,負責考試的代理機構負責人發出一篇《重要聲明》,聲明中稱,資金被用于母親的治療之中。
另外,該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透露,除救母的費用外,公司早已入不敷出,之所以會出現報名出錯,是因錄資料時發生失誤。不過,他表示會負責此事,希望學生能多給三個月時間,讓他能籌錢退款。
教師資格報名未成功
一年前的4月份,正在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讀大三的梁同學準備報考教師資格證,在同學推薦下,她在廣州創攜教育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創攜教育”)報了名,繳納了680元的報名費。“考試原本是在2015年進行的,結果當年沒有考,一直拖到今年,沒想到到9月份報名時,卻發現自己也沒有成功報名。”她在創攜教育交流群里看了看聊天記錄,原來在9月9日晚上,離教師資格證報名僅剩幾小時的時候,創攜教育負責人在群里發了一份通知,稱部分資料錄入出錯,資料無誤的需報考者自己支付費用;而在9月10日,該負責人發布了一則《重要聲明》,稱公司已無資金,原因是資金拿去救治身患絕癥的母親。
事實上,出現同樣情況的不僅僅是梁同學一個人。中山大學南方學院的學生楊同學告訴記者,據她了解到,僅在該學校就有數百名學生遇到同樣情況。而他們所報的機構均是創攜教育,該機構在學校有學生代理。在該機構負責人發布聲明后,中大南方學院有學生向警方報了案。
牽涉學生超過1200人
梁同學向記者曬出了該負責人的聊天記錄,在記錄中,該負責人坦承遇到的問題,并表示將妥善處理。另外,該負責人發送了一份《廣州創攜教育-教師資格證國考個人信息校驗》的資料顯示,共有來自全省約60所高校的1209名學生通過這家機構進行報考,遍布省內的廣州、惠州、深圳等市。其中人數最多的為中山大學南方學院、廣州商學院等。
“每個人的報名費用都不同,最貴的超過1000元,最便宜的也有幾百元。我是680元,但目前為止只有一些資料和視頻,而報名費僅需要210元,而資料價值也就80元左右。”根據1200余名學生這一數據估算,被騙學生的繳費總額達80萬元左右。梁同學表示,目前被騙學生希望代理機構能退回所有錢,并追究代理機構負責人挪用資金的責任。
《聲明》承認確實挪用資金
在1500余字的《重要聲明》中,創攜教育負責人黃越對此事進行了回應。記者從他曬出的身份證號中發現,他出生于1989年,今年僅27歲。
“我坦誠地說均是因為我個人的過失所致,我希望能承擔起責任。”他在聲明中稱,“該機構在今年5月起運作得很差,具體原因也是因為我本人所致。”
據其介紹,在今年5月20日,他得知了母親罹患胰腺癌晚期。對于無法賠付,他表示目前公司確實沒有資金。“機構的資金已經沒得運轉了,用于母親的治病讓機構不堪重負。”文中稱,“現在的情況是機構已經完全沒有任何資金支付報名費用,需要大家自己繳納,所繳納的報名費用,會由我本人承諾來逐個償還,我會寫好借據附上身份證照片及聯系方式按上手印等,一張一張給到同學們手中。”
每人平均繳納報名費580元左右
昨日中午,廣州日報記者在客村見到了黃越,如今他與未婚妻在廣州租房住,他承認該聲明確系他所寫,并承認確實為母親治病而挪用了部分學生繳納的費用。
“每個人的報名費確實不一樣,一般是500多元至680元,最高的超過1000元,平均下來大概580元左右。其中報名費約210元,教材費、學習視頻費等約80元,另外學生的代理費約150元,我們的利潤并不高。那些交1000多元的還有一個面對面培訓的費用。”黃越表示。“母親治病這邊大概用了公司10萬~15萬元的費用。”他表示。
一行資料出錯致八成報名信息錄錯
公司運營維艱,加上母親患病,尤其是前幾天的報考,成為壓垮他們的最后一根稻草。
“9月6日~9月9日是教師資格考試的報名時間,我們在填報材料后發現,有些學生的圖片沒有通過審核,便請他們上網核對自己的材料,此時不斷接到反饋稱,報名的信息出錯了。”直到9月9日下午6時,黃越才發現出現重大差錯,且這些資料已經通過審核,無法再進行更改。“這些學生有的從2014年就開始報名了,直到今年才能正式報考,沒想到就出現了這么大的事。”其稱錄入資料時,報考科目排序第一行出現錯亂,約有八成的人資料出錯且無法再重新報考。
負責人承諾將在3個月內借錢還清
他表示將負責到底,將在3個月內通過各種方式還清學生的報名款,但其他已經發生的費用如何退費則需要商榷。
“對于報名費,我們肯定會承擔并退款,但對于已經發生的費用,比如資料費等就必須商榷了。”黃越說,他希望學生能給他一段時間籌款。“我爭取兩個月內能籌集一筆錢還掉80%的學生報名費,第3個月我再給剩下20%的學生退回。”據估算,僅學生報名費這一項就約有30萬元。
律師:代理機構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針對這種情況,廣東旭瑞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偉杰表示,黃越因為公司賬目與其私人賬目已混為一體,學生在索償時,可以連同公司及其法人代表一起訴訟。
在該事件中,學生一方提出希望賠付全款;而黃越則表示只支付報名費,其余費用已經發生,需要相關部門認定再進行賠付。對此,陳偉杰認為,代理機構應當全額賠付。“因為學生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參加考試,但代理機構并未成功報名,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所以應當全額賠付。”(記者秦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