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救護車通常是路人或911調度員代為召來,不過賬單幾乎總是寄給病人。這些費用及保險覆蓋范圍各不相同,從免費到高達數萬美元不等。
全美最大的緊急醫療服務咨詢公司費奇合伙公司(Fitch and Associates)的總裁杰?費奇(Jay Fitch)表示,“很多病人的醫療保險不包含這筆費用,經濟衰退以來,自掏腰包付救護車費用的病人數量持續攀升。”
費奇說,更重要的是,由于救護車公司通常只能收到賬單總額的30%到40%,他們往往向擁有醫療保險或支付能力的病人收取更多的費用。
收費不同的部分原因是救護車服務由消防部門、醫院、私人企業和志愿團體等不同機構經營。有些服務包含在保險范圍內,有些則沒有。
美國急診醫學會(American College of Emergency Medicine)副會長、弗吉尼亞大學(University of Virginia)急診系主任羅伯特?奧康納(Robert E. O’Connor)表示,“有種說法是,如果你看到一個緊急醫療系統,你就只能了解這一種——沒有兩個系統完全一樣。”他說,收費及付款“混亂不堪”。消防部門不會收取火警救援的費用,卻為救護車運送病人而收費。
在這個支離破碎的醫療體系中,人們很難知道全國范圍的高價救護車運送服務在美國2.7萬億美元的醫療保健費用中占了多少比例。現金支付的費用總額難以統計。
不過,為老年人提供保險計劃的聯邦醫療保險(Medicare)列出了具體數字,該計劃快速增長的救護車服務費用讓人感到擔憂:全年近60億美元,遠遠高于2002年的近20億美元。
在救護車到達時,虛弱的病人或傷者經常覺得自己別無選擇,只能登上救護車,卻不知道可能支付的費用。
事實上,盡管聯邦醫療保險為救護車服務支付固定費用——2011年為289美元到481美元——依然遠遠低于商業保險費用。救護車公司抱怨說,聯邦醫療保險支付的費用不能滿足運營成本,救護車從本質上來說是移動的急診室,配備了訓練有素的專業人員。
在最近的研究中,聯邦衛生及公共服務部(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 Department)監察長辦公室指出,聯邦醫療保險救護車服務“容易受到濫用和欺詐的影響”,一方面是因為救護車服務必要性和行程計費方式的寬松標準。從2002年到2011年,聯邦醫療保險付費的救護車服務次數增加了69%,而在此期間聯邦醫療保險的參保病人數量僅增加了7%。去年,有兩家救護車公司因虛報聯邦醫療保險費用而認罪或進行賠償。
《平價醫療法案》(Affordable Care Act)要求醫療保險把緊急醫療作為基本醫療服務納入覆蓋范圍,包括救護車運送病人。但是救護車服務和醫療護理要分開計費。比如說,許多“銀色計劃”(Silver plans)——低檔次保險計劃——要求病人支付250美元的急診室自付醫療費和250美元的救護車費用。
各種醫療保險計劃對救護車服務的保險范圍有不同的評估,許多保險計劃會設法確定這項服務是否確有必要——是否為真正的“緊急情況”。
這種評估可能非常主觀。無論患者的病情如何,如果救護車的目的地是急診室,有些保險計劃會支付這筆費用,不過有些保險計劃可能需要入院記錄作為緊急情況的證據。行業組織美國醫療保險計劃(America’s Health Insurance Plans)女發言人蘇珊?皮薩諾(Susan Pisano)說,“保險公司通常會支付這筆費用,前提是你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出現了嚴重威脅到你的生命或健康的情況。”
但是在救護車到達時,虛弱的病人或像米拉斯這樣受傷的患者經常覺得自己別無選擇,只能登上救護車,卻不知道可能支付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