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就業競爭日益激烈,公務員的職業穩定性受到推崇,“考公務員”成為大學生的熱門選擇。備考大軍中的一個個年輕人,懷著自己的夢想埋頭苦讀。
但在公務員考試中,如果因為一些事項沒有注意,而被視作違規違紀處理的話,那就得不償失了。
5月3日上午,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了一起考生狀告人社部門的行政訴訟案件。考生為啥要狀告人社部門?天心區法院一審又是如何判決的?天法小新今天就帶您來關注此案。
考生面試私換抽簽序號
在2017年湖南省公務員考試中,婁底市考生陳東(化名)報考了婁底市新化縣鄉鎮人員,以筆試成績崗位第一進入面試環節。
2017年6月18日,婁底市人社局組織面試。在抽簽環節,陳東抽取的序號為9號,同場面試的還有陳東的一位朋友,其朋友抽簽序號為38號。陳東稱,因其朋友家中有急事需提前趕回家,陳東在未向考場工作人員報告的情況下,私自與他朋友交換了抽簽號為38號的號碼,并按交換后的抽簽號38號進行了登記面試順序并參加了面試。面試成績81.3分,陳東的筆試、面試成績綜合排名第一。
面試結束后,婁底市人社局接到同場考生對陳東的舉報,稱其私換抽簽號。婁底市人社局啟動了調查,調取監控視頻資料和《面試考試須知》《承諾書》,并于2017年6月19日分別約談了陳東及舉報人。此間,婁底市人社局多次聽取了陳東及家人陳述意見,并進行了解釋說明。
面試成績作無效的處理
2017年7月7日,婁底市人社局向陳東作出《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決定書》,給予陳東此次面試成績無效的處理。2017年7月10日,婁底市人社局將該決定書送達給陳東。
陳東對此不服,于2017年8月14日向湖南省人社廳申請行政復議。
2017年8月18日,湖南省人社廳受理了陳東的復議申請。2017年11月6日,湖南省人社廳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書》,維持婁底市人社局對陳東作出的《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決定書》,并于次日郵寄送達給陳東及婁底市人社局。
2017年12月26日,陳東因對婁底市人社局處理決定和湖南省人社廳復議決定不服,將兩機關起訴至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并訴請判令:撤銷湖南省人社廳作出的《行政復議決定書》;撤銷婁底市人社局作出的《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