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截至2015年6月30日,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簡稱全國學籍系統)建設應用進展情況通報如下。
一、重要業務辦理進展情況
1.跨省轉學完成情況
截至6月30日,跨省轉學完成情況統計如下:
2.問題學籍處理情況
截至6月30日,全省共有待處理問題學籍7491例。其中身份證號重復3435例、身份證號不存在839例、姓名性別出生日期重復180例、身份證號與姓名不匹配3037例。待處理問題學籍數超過1000例的有福州市2075例、漳州市1861例、廈門市1241例。問題學籍處理進展情況統計如下:
問題學籍處理
3.數據質量核查工作進展情況
數據質量核查工作進展情況如下:
數據質量核查工作
二、下階段工作要求
1.2015年中小學生畢業升級升學工作即將開始,按照《關于做好中小學生升級畢業升學學籍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4〕47號)要求,各地要依照畢業、升級和招生升學的順序,按時在全國學籍系統中進行處理。有關具體要求,我廳另行發文通知。
2.按時辦理各類學籍業務。各地要結合全國學籍系統提供的中小學生在辦業務監控表,繼續督促跨省轉學和省內各項在辦業務的辦理,每個環節均應在10個工作日內核辦完畢。按照超過半年未辦理完成的業務將被清理的原則,2015年2月1日前發起申請但仍未完成的跨省轉學業務,教育部將于2015年7月15日18時進行清理,請各地督促抓緊完成仍需辦理的業務。
3.做好在校生注冊建籍。教育部已將我省5月前上報的需注冊建籍的非小學一年級在校生導入系統,詳情可在各市、縣(區)教育局“在校生錄入”中查詢,請各地通知學校做好后續錄入工作,并繼續按要求在每月25日前報送需要注冊建籍的在校生名單及相關佐證材料。
4.進一步加快處理問題學籍。各地要繼續加大力度,處理存量問題學籍。各地對身份證號重復的問題學籍佐證材料要嚴格把關,教育部將適時抽查,如發現有學校或學籍主管部門把關不嚴甚至弄虛作假的,將查明原因,追究責任。
5.加快上傳《基礎信息確認表》電子檔案。截至6月30日,我省數據核查工作完成率98.71%,居全國之首,各縣(市、區)都已基本完成。核查過程中,學校出現學生在校卻無法打印《基礎信息確認表》、學生已離校仍可打印出《基礎信息確認表》、學生注冊號錯誤、有上傳碼無《基礎信息確認表》等情況,造成電子檔案上傳率無法達到100%,以上情況可在教育技術服務平臺(PC半)內進行增刪解決。各學校、教育局務必按實際情況調整,嚴禁為了追求上傳率100%而隨意刪除在校生上傳名單。《基礎信息確認表》電子檔案上傳后,學校應盡快組織班主任或精干人員,按照家長簽字確認的《基礎信息確認表》修改系統內的學生信息缺漏項。對于需要進行關鍵數據變更的學生數據,學校數據核查人員必須核對相關證件,并上傳佐證材料,主管教育局應嚴格把關。
福建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