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獲悉,日前,福建省紀委通報了近期查處的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具體如下:
2013年春節至9月,莆田市荔城區農機總站副主任科員、農機監理站站長鄭永春多次駕駛閩B2036A公車前往涵江區江口鎮老家辦理私事。
2014年10月鄭永春到新度鎮掛職,莆田市區荔城區區委農辦主任吳光磊同意其與區農機監理站副站長吳清偉共同駕駛閩BAL526公車上下班,吳清偉在未向荔城區有關部門報備的情況下經常將車停放在鄭永春住處附近。2015年1月、4月,吳清偉2次駕駛閩BAL526公車送區農機總站干部到酒店用餐。
2014年及2015年4月,荔城區農機總站司機葉成和5次私駕閩B2036A公車辦理私事。
經荔城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吳清偉、鄭永春黨紀立案調查,給予吳光磊效能問責;鑒于葉成和為非中共黨員、非監察對象,將其移送荔城區委農辦處理。
明溪縣職業中學于2011年至2013年期間,采取收入不入賬的方法私設“小金庫”,并利用“小金庫”違規發放教師講課酬金和招生獎勵。2015年4月16日,明溪縣紀委給予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的該校校長黃海洪黨內警告處分。(記者 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