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輪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啟動
滬浙今年試點2017年全面推進
教育部負責人詳解“高考新政”亮點
改革有五項主要任務
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進一步促進機會公平;改革考試形式和內容,更好地引導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改革招生錄取機制,規范考試加分、自主招生,改進錄取方式,拓寬多種形式學習通道;改革監督管理機制,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加強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在少數省(市)開展高考綜合改革試點。
高考綜合改革重點進行兩方面探索
一是改革考試科目設置。考生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保持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不變、分值不變,不分文理科,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計入總成績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由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二是改革招生錄取機制。探索基于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兩地分別出臺高考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從2014年秋季新入學的高一學生開始實施。試點省(市)的其他在校高中生和沒有開展綜合改革試點省份的高中生,仍實行現行高考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