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一流學科建設
實施“高峰”“高原”學科建設計劃,瞄準國際國內一流水平,重點支持一批優勢學科率先建成“高峰”學科,鞏固提升一批潛力學科形成“高原”學科,持續支持一批建設目標明確、對接社會需求的亟需學科,形成布局合理、高峰凸顯、高原崛起的學科結構,支撐一流學科建設。支持高校開展國際學科評估,提高高校學科的國際競爭力。
一流大學建設計劃主要面向部屬高校和省屬高水平建設大學。一流學科建設計劃按“高峰”學科和“高原”學科兩類開展建設,“高峰”學科從具有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中擇優建設,“高原”學科從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授權一級學科中擇優建設。
“雙一流”建設計劃從2016年啟動實施,每五年為一個建設周期。
“雙一流”建設計劃列入省“十三五”發展規劃重點項目,“十三五”期間省財政每年安排16億元建設資金用于實施“雙一流”建設計劃,建設資金根據實施情況逐步增加。
對建設期間入選國家“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計劃的高校和學科給予重獎。2018年底進行中期評價,評價達標的繼續支持,不達標的相應扣減專項資金;2020年底進行一期驗收考核,建設成效顯著的滾動進入下一周期繼續支持,未達到預期建設目標的取消下一周期申報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