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姓名的一般結構為:教名+自取名+姓。如WilliamJaffersonClinton。
但在很多場合中間名往往略去不寫,如GeorgeBush,而且許多人更喜歡用昵稱取代正式教名,如Bill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間名又稱個人名。現將英語民族的個人名、昵稱和姓氏介紹如下:
I.個人名
按照英語民族的習俗,一般在嬰兒接受洗禮的時候,由牧師或父母親朋為其取名,稱為教名。以后本人可以在取用第二個名字,排在教名之后。
英語個人名的來源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
1.采用圣經、希臘羅馬神話、古代名人或文學名著中的人名作為教名。
2.采用祖先的籍貫,山川河流,鳥獸魚蟲,花卉樹木等的名稱作為教名。
3.教名的不同異體。
4.采用(小名)昵稱。
5.用構詞技術制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并。
6.將母親的娘家姓氏作為中間名。
英語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John,David,Daniel,Michael,常見的
女子名為:Jane,Mary,Elizabeth,Ann,Sarah,Catherine。
II.昵稱
昵稱包括愛稱、略稱和小名,是英語民族親朋好友間常來表示親切的稱呼,
是在教名的基礎上派生出來的。通常有如下情況:
1.保留首音節。如Donald=>Don,Timothy=>Tim.如果本名以元音開頭,
則可派生出以'N'打頭的昵稱,如:Edward=>Ned。
2.+ie或-y如:Don=>Donnie,Tim=>Timmy。
3.采用尾音節,如:Anthony=>Tony,Beuben=>Ben。
4.由一個教名派生出兩個昵稱,如:Andrew=>Andy&Drew。
5.不規則派生法,如:William的一個昵稱是Bill。
III.姓氏
英國人在很長的一段時間里只有名而沒有姓。直到16世紀姓氏的使用才廣泛
流行開來。英語姓氏的詞源主要有:
1.直接借用教名,如Clinton。
2.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統關系的詞綴,如后綴-s,-son,-ing;前綴M'-,Mc-,
Mac-,Fitz-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后代。
3.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詞綴,如St.-,De-,Du=,La-,Le-。
4.放映地名,地貌或環境特征的,如Brook,Hill等。
5.放映身份或職業的,如:Carter,Smith。
6.放映個人特征的,如:Black,Longfellow。
7.借用動植物名的,如Bird,Rice。
8.由雙姓合并而來,如Burne-Jones。
英語姓氏雖然出現較教名晚,但數量要多得多。常用的有:Smith,Miller,
Johnson,Brown,Jones,Williams。
IV.幾點說明
1.較早產生的源于圣經,希臘羅馬神話的教名通常不借用為姓氏。
2.英國人習慣上將教名和中間名全部縮寫,如M.H.Thatcher;美國人則習慣
于只縮寫中間名,如RonaldW.Reagan。
3.在姓名之前有時還要有人際稱謂,如職務軍銜之類。Dr.,Prof.,Pres.可以
用于姓氏前或姓名前;而Sir僅用于教名或姓名前。
本文選自ddfffff_63244的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