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提高經濟普查數據質量,根據《福建省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數據檢查工作方案》精神,漳州市統計局采取“四全”措施對經普數據質量進行檢查驗收。
一是全部納入抽查范圍。市局在各縣(市、區)組織自查的基礎上,將轄區內所有普查小區、普查對象全部納入數據質量檢查范圍,并根據方案規定的比例進行隨機抽取,對抽中普查小區內所有普查對象進行覆蓋式、拉網式實地檢查,重點核查單位是否真實存在、單位類型界定是否正確、主要經濟指標是否與上報數據存在差異、PAD簽名是否是調查對象親自簽名等內容,并根據核實情況填報《數據檢查表》,形成數據檢查結果。
二是全員參加業務培訓。市局集中組織參加檢查人員開展專項業務培訓,認真學習省、市檢查工作方案,明確檢查的目的、時間、內容、方法和步驟;對經濟普查方案、普查工作條例等文件、制度進行再學習,進一步強化主要指標的口徑范圍、資料來源、普查工作流程等業務知識;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充分認清數據檢查工作的重要性,強化參加檢查人員的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確保檢查工作有序進行。
三是全程落實工作責任。強化普查數據質量檢查工作責任,加強對檢查人員的管理和監督,按照誰檢查誰負責的要求,認真填寫《數據檢查表》、《普查小區單位個數檢查結果匯總表》、《普查小區主要經濟指標檢查結果匯總表》、《檢查結果匯總表》等檢查核實資料,深入貫徹檢查“留痕”制度,嚴格遵守經濟普查工作紀律要求,客觀公正完成數據檢查工作任務。
四是全面評估數據質量。現場檢查表結果與普查表結果進行細致比對,對數據存在差異的單位進行反復核實確認,分析具體原因,并生成數據檢查最終結果;對普查單位錯報率和主要經濟指標錯報率等進行匯總測算,依據數據檢查合格標準,評估判定普查小區數據質量是否合格;檢查結束后及時撰寫檢查報告,全面分析普查數據質量的檢查情況,重點反映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并就進一步提高普查數據質量提出意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