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大產業模式 | 重點承接臺灣產業轉移
自貿試驗區率先推進與臺灣地區投資貿易自由化進程,探索五大閩臺產業合作新模式,將重點承接臺灣地區產業轉移。
1.在產業扶持、科研活動、品牌建設、市場開拓等方面,支持臺資企業加快發展;
2.推動臺灣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等產業在自貿試驗區內集聚發展,重點承接臺灣地區產業轉移;
3.取消在自貿試驗區內從事農作物(糧棉油作物除外)新品種選育(轉基因除外)和種子生產(轉基因除外)的兩岸合資企業由大陸方面控股要求,但臺商不能獨資;
4.支持自貿試驗區內品牌企業赴臺灣投資,促進閩臺產業鏈深度融合;
5.探索閩臺合作研發創新,合作打造品牌,合作參與制定標準,拓展產業價值鏈多環節合作,對接臺灣自由經濟示范區,構建雙向投資促進合作新機制。
6大開放領域 | 臺灣導游可來廈執業
自貿試驗區中,福建居民赴臺灣地區的團隊旅游將會更加便利;而自貿區內也會有更多的臺灣導游和臺灣醫生。
《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下稱《方案》)強調要推進服務貿易對臺更深度開放,促進閩臺服務要素自由流動。進一步擴大通信、運輸、旅游、醫療等行業對臺開放,支持自貿試驗區在框架協議下,先行試點,加快實施,在商貿服務領域、建筑業服務領域、電信和運輸服務領域、產品認證服務領域、工程技術服務領域、專業技術服務領域六大領域更加開放。
值得強調的是上述各領域的開放措施在框架協議下實施,并且只適用于注冊在自貿試驗區內的企業。
1.電信和運輸服務領域開放。允許臺灣服務提供者在自貿試驗區內直接申請設立獨資海員外派機構并僅向臺灣船東所屬的商船提供船員派遣服務,無須事先成立船舶管理公司等。
2.商貿服務領域開放。在自貿試驗區內,允許申請成為赴臺游組團社的3家臺資合資旅行社試點經營福建居民赴臺灣地區團隊旅游業務。允許臺灣導游、領隊經自貿試驗區旅游主管部門培訓認證后換發證件,在福州市、廈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執業等。
3.建筑業服務領域開放。在自貿試驗區內,允許符合條件的臺資獨資建筑業企業承接福建省內建筑工程項目,不受項目雙方投資比例限制。允許取得大陸一級注冊建筑師或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的臺灣專業人士作為合伙人,按相應資質標準要求在自貿試驗區內設立建筑工程設計事務所并提供相應服務。臺灣服務提供者在自貿試驗區內設立的獨資物業服務企業,在申請大陸企業資質時,可將在臺灣和大陸承接的物業建筑面積共同作為評定依據等。
4.產品認證服務領域開放。在強制性產品認證領域,允許經臺灣主管機關確認并經臺灣認可機構認可的、具備大陸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相關產品檢測能力的臺灣檢測機構,在自貿試驗區內與大陸指定機構開展合作承擔強制性產品認證檢測任務,檢測范圍限于兩岸主管機關達成一致的產品,產品范圍涉及制造商為臺灣當地合法注冊企業且產品在臺灣設計定型、在自貿試驗區內加工或生產等。
5.工程技術服務領域開放。臺灣服務提供者在自貿試驗區內設立的建設工程設計企業中,出任主要技術人員且持有臺灣方面身份證明文件的自然人,不受每人每年在大陸累計居住時間應當不少于6個月的限制等。
6.專業技術服務領域開放。允許臺灣地區其他醫療專業技術人員比照港澳相關醫療專業人員按照大陸執業管理規定在自貿試驗區內從事醫療相關活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