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旅局解讀《廈門市促進演藝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六個“首次”激活廈門演藝經濟
昨日,廈門市文化和旅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魏峰做客廈門市人民政府網,解讀近期出臺的《廈門市促進演藝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魏峰介紹,在激發演出市場經營主體活力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對大型演唱會、綜合發展質效高的企業、新引進國外知名藝人演唱會給予分檔疊加獎勵。對舉辦大型演唱會最高獎勵360萬元;對廈門獨立品牌音樂節,最高獎勵100萬元獎勵;新開發的旅游演藝項目,最高可獲得200萬元的補助。
《若干措施》還明確提出優化配套保障措施,著力推動廈門奧體中心、廈門國博中心等場館的商業配套。在大型演唱會舉辦期間,優化公共交通、停車位等服務保障。大型營業性演出前3天至后3天,鼓勵各經營主體推出“吃、住、行、游、娛、購”聯動的系列優惠活動,著力發展“票根經濟”。
為了進一步規范演出市場經營秩序,措施提出依法查處票務“黃牛”,依法處置演出內容存在禁止情形、倒賣演出活動經營權等違法行為。加強對現場表演視頻播放以及運用全息成像、人工智能等技術展示AI數字形象開展營業性演出的監管。
魏峰指出,與2023年修訂出臺的《廈門市繁榮演出市場實施辦法》相比,此次政策的特點主要體現在六個“首次”:一是首次將大型演唱會全國范圍內年度在廈首演項目納入疊加獎勵,適度提高了萬人觀演大型演唱會的獎補,同時首次實現大型演唱會即時獎補;二是首次對新開發的旅游演藝項目實施獎補;三是首次將演藝新空間納入獎補范圍,支持盤活利用空間、運營優質項目及打造特色演藝項目;四是首次出臺支持引進及壯大演出經營單位的舉措;五是首次對優化演出市場營商環境作出具體規定;六是首次對提升觀眾觀演體驗出臺有力有效的舉措。
《若干措施》旨在引進優質演藝企業,促進演出經營單位做大做強,產生集聚規模效應,做大我市演出市場增量,進一步激發演出經營主體活力與動力;充分發揮演出市場對于餐飲、住宿、交通、游覽、娛樂、零售等行業的輻射與帶動作用;引進與創編更多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俱佳的演出項目,提升觀眾觀演體驗,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的、多層次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快打造“文化中心、藝術之城、音樂之島”及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流行文化中心。
(海西晨報記者 陳翠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