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發布消息說,今年上半年,該支隊共接收旅游投訴、咨詢建議1138件。其中,受理旅游服務質量投訴704件,辦理各類旅游服務咨詢及情況反映434件,為游客挽回經濟損失124.6萬多元。所有案件均在規定時限內結案,辦結案件游客滿意率達100%。
數據顯示,上半年,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受理涉及“一日游”旅游服務質量投訴341件,占投訴總量的48.44%,是投訴中占比最大的類型。
涉及“一日游”的旅游投訴集中反映以下問題:出租車、網約車司機或其他社會閑散人員以游客無法自行購票或時間來不及上鼓浪嶼、必須通過“政府指定”購票渠道等理由進行虛假宣傳,將游客帶至旅行社門市部購買“一日游套票”或旅游券;未與游客簽訂旅游合同或合同簽訂不規范;旅行社使用不合格供應商提供旅游服務;游客被專車司機帶至行程安排中沒有的景點、購物點、高價餐廳等并誘導消費;專車司機、導游推銷商品;團費、景點門票費用收費不合理;旅游行程中導游擅自增加自費項目要求游客購買;導游、專車司機等涉旅人員服務態度差等問題。
此外,旅行社地接服務質量有待提高。數據顯示,上半年,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受理涉及旅行社地接旅游服務質量投訴267件,占投訴總量的37.93%。
【數據】
上半年,旅游服務質量投訴704件
【鏈接】
三種新調解難點
上半年的旅游投訴中出現三種新的調解難點,市民今后到其他城市旅游時應注意,以免“踩雷”。
一是投訴對象不明確的投訴件數增多。造成投訴對象不明確的原因主要是個別旅行社沒有與游客簽訂規范的旅游合同、合同中沒有注明地接旅行社信息或簽訂合同后立刻將合同原件收走,導致游客維權時無法提供被投訴對象的具體信息和相關證據材料。
二是個別旅行社在使用“全國旅游市場監管服務平臺”錄入團隊信息時,重復錄入或虛假錄入游客信息。
三是個別不法組織或商家以組織全國“廣場舞大賽”“濱海舞蹈大賽”“民族大聯歡”等活動為名,變相組織外地中老年團體旅游,引發被強制購物等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