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打車平臺充進不少錢,支付車費時卻發現,這些充進去的錢只能支付當次車費的30%,并且未做出提示。這合理嗎?近日,“易到用車”App(以下簡稱“易到”)的不少用戶因此滿腹苦水。
▲易到用車關于上線“混合支付”的公告。
記者了解到,這是7月5日易到新推出的“混合支付”功能。日前,記者嘗試聯系易到進行回應,但并未成功。
一周前,市民黃先生使用易到的專車,從前埔前往高崎機場。支付車費時,他發現App里的余額只能使用一部分,其余需要另付。司機告訴他,目前,充值余額只能支付車費的30%,另外70%則需要用現金支付。
黃先生說,他并沒有收到關于付款方式改變的提醒,而且易到的價格本身就比較貴,除去用余額支付的部分,另付的現金可能比出租車或其他網約車還貴,那他為什么還要選擇易到呢?
遇到類似情況的市民并不少。陳女士表示,此前因易到推出充贈活動,她往App里充了不少錢,現在還剩好幾百元。如今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付款方式就改變了。
記者打開易到App,在余額使用規則里,并沒有明確車費支付比例。那么,這個新規定是何時開始執行的呢?記者發現,上個月,“易到用車”微信公眾號發布了一則公告,官宣了支付模式的改變——從7月5日開始,上線“混合支付”,即支付車費時,“賬戶內余額”需與“微信/支付寶/現金”進行混合支付,而“賬戶內余額”可抵扣車費的30%。
日前,針對“混合支付”的問題,記者反復嘗試撥打易到的客服熱線,但始終沒有打通。另外,在App內聯系在線客服時,也只有機器回復,并沒有人工客服,顯示“由于系統升級,熱線電話暫停服務”。
律師說法
易到做法明顯違約 消費者可要求退還車費
那么,易到的做法是否合理呢?北京大成(廈門)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燕紋表示,這顯然是不合理、不合約定的。因為自成功注冊之日起,消費者便與易到構成合法有效的合同關系,通常情況下,消費者充值的余額可以直接抵扣每次的車費。擅自將支付方式變更,顯然違反約定,屬于根本違約。易到僅在其微信公眾號上表明新規,是單方面作出的意思表示,未經消費者同意,依法并不必然對消費者產生合同上的約束力。
那么,消費者應該怎么做呢?李燕紋認為,消費者可以選擇解除合同,要求退還車費,也可以要求易到公司恢復原狀,停止使用此類支付方式,按原條款繼續履行合同。
如果消費者無法與平臺取得聯系,應該怎樣維權呢?李燕紋表示,一方面,消費者個人可以起訴易到公司,要求退還余額或者恢復原來的支付方式,如果賬戶余額涉及此前的大量優惠、補貼的話,退款的金額是要折算的;另一方面,消費者也可以向自己所在地或易到公司注冊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投訴。(文/圖廈門日報記者 趙張昀 實習生 張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