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辦理出入境證件收費將下調。廈門市發改委日前發布《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于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通知》決定,降低無線電頻率占用費、出入境證照類收費、商標注冊收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嚴格執行。
針對移民和出入境管理部門,因私普通護照收費標準,由160元/本降為120元/本;往來港澳通行證收費標準,由80元/張降為60元/張。其他收費項目按現行標準執行。
針對知識產權部門,受理商標續展注冊費收費標準,由1000元降為500元;變更費收費標準由250元降為150元。與此同時,對提交網上申請并接受電子發文的商標業務,免收變更費。其他收費項目,包括受理商標注冊費、補發商標注冊證費、受理轉讓注冊商標費、受理商標續展注冊費、受理續展注冊遲延費、受理商標評審費、出具商標證明費、受理集體商標注冊費、受理證明商標注冊費、商標異議費、撤銷商標費、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費在內,按現行標準的90%收費。
針對工業和信息化部門,除調整部分收費標準外,還免收多種頻率占用費。(廈門日報記者 林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