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調被洗壞
●空調被“洗壞”,拖了6天才修好,連日高溫致孕婦身體不適
●孕婦:家政公司應賠償 家政:已妥善維修,不應再被追責
數日前,副熱帶高壓籠罩廈門,身懷六甲的周女士亦是酷熱難耐,決定清洗完空調后再使用。不成想,空調洗完突發故障。家政人員承認過失并答應維修,前后卻拖了6天。
空調無法運轉,周女士徹夜難眠,身體嚴重不適。她認為,家政公司應賠償,家政公司則認為,已妥善維修,不應再被追責。雙方相持不下,導報記者介入調查和調解,事件圓滿解決。
保修期內的空調被“洗壞”
5月24日的廈門,熱浪襲人。家住檳榔西里的市民周女士聯系了一家較為知名的家政公司上門“蒸汽清洗”空調,“一年沒用了,洗一洗會比較衛生,我懷孕了,更需要注重健康”。
下午3點,一名身穿制服的小哥帶著空調清洗設備登門服務。一個小時后,兩個房間的空調主機和外機都清潔完畢。沒想到,意外發生了。
小哥讓周女士把兩臺空調都打開幾分鐘,以確保清潔的效果更好,“打開主臥的空調時,突然聽到啪啪幾聲,出風口有火花噴出來,把我嚇得遙控器都掉在地上!”空調突然停止了運轉。
周女士介紹,這臺空調是日本知名品牌,剛用1年。“他檢查過后承認是清洗不當造成了空調故障,答應我會立即到售后點進行處理,我讓他寫了一張字據。”周女士向導報記者展示了字據,這張《承諾書》寫道:“……由于操作不當造成空調無法正常運行,本次行為××家政公司負全責,愿意協助售后在3日內恢復空調正常使用,期間產生的費用由××家政公司承擔。”
說好3天,6天后才上門修好
然而等到第三天,并沒人上門,“每次打電話給他們都說師傅忙,會盡快”。
那幾天一天比一天熱,“我們只能克服了,頂樓啊,有時候白天溫度都有40℃。”實在忍無可忍,她自己聯系了售后,一查,商家根本沒有接到報修。
“原來是在敷衍我!”周女士挺著大肚子來到家政公司理論。5月30日,維修人員終于上門,更換了空調“室內電控板”,空調恢復正常。
然而,高溫天讓她身體嚴重不適,“那幾天每天睡不好,半夜都會被熱醒。去醫院產檢,幾項指標都出現異常,孕酮降得很明顯,緊張死了。”周女士抱怨,“他們連個道歉也沒有,難道我要白白遭這幾天罪嗎?”就“賠償”事宜再次找家政公司協商,卻被一口回絕。
家政公司:已處理,不應再擔責
導報記者就此電話采訪了位于松柏的該家政公司,客服部負責人認為,事情發生后,公司已進行妥善處理,中途確是因為業務繁忙導致疏忽,但也不至于給客戶造成多大損失。該負責人坦言:“如果是因為高溫導致客戶身體出狀況,希望她拿出證據,是我們造成的我們會承擔。不行就去起訴。”
調解:家政公司對孕婦進行補償
實在“咽不下這口氣”,其間周女士也撥打了維權熱線。前日,周女士帶著產檢報告前往該公司,導報記者前往了解情況。她同時拿出清洗小哥當天寫下的《承諾書》對負責人說:“3天變6天,難道你們一點責任也沒有嗎?我需要一個態度。”
最終,在導報記者的調和下,家政公司贈送一張有效期一年的空調清洗卡給周女士,并作出300元的補償。負責人同時表示,將以此為鑒,加強管理。對此,周女士點頭接受。
律師觀點
逾期履約造成其他合理損失,應賠償
對此,北京東元(廈門)律師事務所陳奇斌律師認為,本案中,孕婦與家政公司之間形成了空調清洗服務合同關系。小哥清洗過程中,不慎致使空調出現故障,其所在公司有義務承擔維修責任。此外,家政公司既然已經承諾3日內為該特殊消費者修好空調,就應恪守承諾,否則即是違約。逾期履行義務造成消費者其他合理損失的,應予以賠償。至于孕婦的身體損害是否由于空調故障造成,需要進一步鑒定,確定因果關系。(海峽導報記者 林毅彬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