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恐怖視頻上傳到微信朋友圈,供人觀看。近日,宋某被廈門警方處以行政拘留12天。
據悉,這是廈門警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查處的首起傳播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物品案。
5月12日,集美公安分局接到報警稱,有人利用微信,傳播恐怖分子用車輛碾壓、斬首、火燒人質的恐怖視頻。
接到報警后,集美分局立即組織專門警力開展案件調查。經偵查,民警查明該微信視頻的發布者為暫住在杏濱街道錦園村的宋某,男,25歲,貴州人。
5月13日上午,杏濱派出所民警依法傳喚違法嫌疑人宋某進行調查。宋某承認,出于獵奇心理,從網上下載恐怖分子使用車輛碾壓、斬首、火燒手段對人質行刑的恐怖視頻,并于5月9日至11日多次將這些視頻分享到微信群里,供人觀看。
目前,集美警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條第(二)項規定,對違法行為人宋某處以行政拘留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