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車輛沒運輸證,而且駕車的人還沒有從業資格,卻從事的是危險品運輸,如此行為怎么能逃過警察的法眼。3月29日,廈門市交通綜合執法支隊針對此事開出了自成立以來的最高處罰金額5.7萬元。在經過兩個月的僵持后,涉事公司終于承認自己違法,接受了處罰。
廈門開5.7萬天價罰單處罰無證運輸 運載液化氣被罰僵持2月
據悉,今年1月6日,廈門達安運輸有限公司安排駕駛員雷某駕駛公司的輕型廂式危險品運輸車,運載40多瓶液化氣。該運輸車從杏林經海滄大橋進島時被橋隧大隊海滄大橋中隊民警查獲。
在檢查相關證件時,民警發現車無證經營。事后,趕到現場調查的交通綜合執法支隊海滄大隊又核實,駕駛員既無法提供《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也沒有車輛的《道路運輸證》,執法人員隨即扣押了車輛,并對車輛所屬的公司開出了5.7萬元的處罰通知。
然而,涉事的廈門達安運輸有限公司得知處罰金額后,遲遲未接受處罰,經過執法人員多次耐心解釋相關法律條例,兩個多月后,涉事公司終于承認違法事實并接受處罰,這也是自廈門市交通綜合執法支隊自成立以來處罰金額最高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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