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區民警檢查客運車輛安全。
民警通過警務通查詢車輛信息。
同安區春運服務站民警對過境車輛進行登記、查驗,并提供便民服務。
民警查驗貨運車輛信息,及時排查交通隱患。
海滄大橋中隊民警協助市民修理故障車輛。
橋隧大隊民警騎警用摩托,加強道路巡邏。
來自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最新數據顯示,從1月24日春運啟動至2月14日,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平穩,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均比去年下降了5.88%。
目前,我市正處于春運后期,道路交通運輸依舊繁忙,我市公安交警部門結合春運特點,提出了四項舉措,進一步加強春運后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確保今年春運安全收官。
舉措1
加強事故研判
狠抓管控重點
根據我市春運道路交通特點,各區警方尤其是集美、海滄、同安、翔安分局交警大隊,深入剖析了交通事故高發原因,排查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勤務安排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落實整改措施,逐步提升了管控力度。
舉措2
加強違法行為整治
營造嚴管氛圍
我市警方將加大機動車超速、超員、酒駕,摩托車超員、駕駛人不戴安全頭盔,無牌無證駕駛等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嚴把客運車輛監管關,保持嚴管高壓態勢,避免各類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舉措3
加強路面巡查
保持嚴管態勢
春運后期仍是道路交通運輸的高峰時期,人流車流量急劇上升,加上春季氣候多變,尤其是雨霧天氣多發等特點,道路交通路面巡查管控尤為重要。我市警方進一步落實了“警力隨著天氣變化走、隨著警情走、隨著特殊時段走、隨著重點路段走、隨著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走”的原則,堅守城鄉主要通道和重點區域,科學調整勤務模式和警力部署。同時爭取到街鎮政府的支持,動員村干部和農村勸導隊等力量,一同呵護道路交通秩序。
舉措4
加強宣傳教育
提升安全意識
我市警方繼續把宣傳教育作為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治本之策。尤其針對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特點,開展“四不一戴”(不坐農用車、拖拉機出行,不坐超員車,不無證開車,不坐超員摩托車,駕駛乘坐摩托車戴頭盔)道路交通安全宣傳,糾正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減少傷亡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鏈接】
廈門春運道路交通事故特點
(統計時間:1月24日-2月14日)
●全市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68起、死亡16人。
●道路交通死亡事故16起、死亡16人、受傷57人。死亡事故數和人數均同比去年下降5.88%。
高發區域
島外四區
島外四區發生亡人事故15起,占總數的93.75%。共死亡15人,其中同安6起6人;集美、翔安各4起、各4人;海滄1起1人。
高發車型
摩托車
涉及摩托車死亡道路交通事故10起,占死亡事故總數的62.5%;死亡10人,占死亡人數的62.5%。
高發路段
縣、鄉道路
縣道發生死亡事故5起、死亡5人;鄉道發生死亡事故5起、死亡5人。兩類道路死亡人數共占死亡總數的62.5%。
違法行為
超速、摩托車酒駕、無證駕駛、逆行
超速行駛發生死亡道路交通事故3起、死亡3人;摩托車酒駕發生死亡道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2人;無證駕駛發生死亡道路交通事故3起,死亡3人;逆行發生死亡道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2人。
【特別關注】
農村出行 遵守“四不一帽”
我市警方為你解讀“不坐農用車、拖拉機,不坐超員車,不無證開車,不坐超員摩托車,騎乘摩托車戴頭盔”的安全性
名詞解釋:“四不一帽”是今年春運,我市警方根據農村道路交通出行特點,提出的安全舉措,大力宣傳、引導農村村民養成“不坐農用車、拖拉機,不坐超員車,不無證駕駛,不坐超員摩托車,騎乘摩托車要戴頭盔”等道路交通安全出行習慣。
“一不”
不坐農用車、拖拉機
農用車、拖拉機安全性差,若與其他機動車發生碰撞,往往是農用車、拖拉機上的駕乘人員遭受人身傷害。而這些車輛的駕駛人通常很少經過嚴格的駕駛培訓、考取駕駛證,駕駛人駕駛技能較差,且不遵守相關道路交通規則。
此外,這些車輛通常沒有購買保險,若發生意外且由這些車輛承擔主要責任時,往往很難及時獲得賠償。
“二不”
不坐超員車
車輛超限運輸,長期處于超負荷狀態,容易導致車輛制動和操作等安全性能下降,出現輪胎變形爆胎、剎車失靈、轉向器輕飄抖動、鋼板彈簧折斷等問題,引發道路交通事故。而客車超員,車內人員擁擠,不僅通風效果差,一旦發生事故,更是加大了乘客的逃生難度,容易引發群死群傷事故。
“三不”
不無證駕駛
我國法律對機動車駕駛人有著嚴格的要求,必須經過相關考試合格,領取駕駛證后,才可駕車上路。無證駕駛人員由于缺乏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識,加上在日常駕駛時常有規避執法檢查的心理,容易出現超速、超員、闖紅燈和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違法行為。不僅影響其他交通參與者的正常通行,也影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
“四不”
不坐超員摩托車
摩托車超載越多,行駛動能越大。一旦遇到緊急情況,車子可能無法及時剎住,安全避開,極易釀成交通事故。此外,車輛的穩定性變差,在彎道、橫向盤山坡道或制動時,極易產生側滑或原地側翻等嚴重事故。而摩托車安全保護配置較弱,一旦出現事故,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摩托車上的駕乘人員。
“一帽”
騎乘摩托車戴安全帽
摩托車平衡系數較低、駕乘人員身體無遮擋,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容易遭遇人身傷害。戴安全帽可以給駕乘人員的腦部起到保護作用,緩沖碰撞,減輕頭部傷害,避免危及生命。
【典型案例】
春節期間,我市警方進一步加大了道路交通巡查力度,加強了交通違法行為管控。其中查獲多起酒醉駕、無證駕駛、超員駕駛等嚴重道路交通違法,及時消除了事故隱患。
非法營運又超員
多項違法要重罰
1月26日,余某駕駛閩DG509U小客車超員載客,由集美區杏林內茂開往連城縣姑田鎮。當車輛行駛至沈海高速公路杏林收費站入口時,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查,駕駛人余某屬非法從事客運業務。同時,該車核載7人,實載14人,超過額定乘員100%,屬嚴重超員載客。隨后,我市警方立即對余某涉嫌危險駕駛罪依法立案偵查,并對犯罪嫌疑人余某采取刑事拘留。2月3日,該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醉駕被刑拘
在看守所過春節
2月6日20時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特勤機動大隊民警在湖里區五緣灣路口設卡盤查,對駕駛人陳某進行酒精吹氣測試,測試值為141mg/100ml。隨后至廈門市仙岳醫院抽血測試,確認其醉酒駕駛。經查,當晚陳某與家人在五緣灣道路附近的酒樓聚會歡慶春節,酒后不聽從親戚勸告,駕車載著家人準備回家,不料僅開出一小段路就被民警查獲。最后,陳某被依法刑事拘留,只得在看守所中過春節。
醉駕試圖闖關
警方嚴懲不貸
2月14日22時許,思明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蓮前中隊在云頂中路蓮前東路口至洪山柄市場路口設卡,開展酒駕專項整治。期間,閩DUC051小車駕駛人許某試圖開車闖關。后在200米外被民警攔截,經酒精呼氣檢查為158mg/100ml,屬醉酒駕駛,目前案件已移交何厝派出所處理。
二次酒駕
拘留15天
2月16日23時許,劉某酒后駕車行駛至湖里區湖里大道火炬東路路口,被湖里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殿前中隊民警查獲。經查,其于1月7日涉嫌酒后駕駛被金山交警中隊查獲,駕駛證被暫扣。最后,劉某因駕駛證暫扣期間且二次酒后駕車,被處以行政拘留15日。
無證無牌駕駛被攔
又被查出酒駕
2月16日23時15分,安某無證駕駛無牌摩托車,行駛至湖里區湖里大道火炬東路路口,被湖里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殿前中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同時檢測出血液酒精含量為127.37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超速被查
發現55起違章未處
2月19日下午,海滄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民警在孚蓮路開展超速違法行為整治行動。攔下一輛超速車輛進行排查。在進行信息核查時,民警發現該車逾期未年檢,且有55起違法行為未處理。目前,該車已被查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