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解除繼父子關系,最終被法院駁回
“給了大兒子一處老宅,剩下的那處老宅就該給小兒子了。”在翔安老人阿福看來,這是為了公平。可大兒子阿軍并不這么想,堅持另外那處老宅也有自己的一份。為了這事,日前,阿福一怒之下上法院,要求解除他和阿軍的繼父子關系。
老人告兒子 要解除關系
40年前,阿福與單親媽媽阿香結婚,阿香帶來了她和前夫生育的四個孩子,阿軍就是其中一個。對這些孩子,阿福視如己出,盡心盡力將他們撫養成人。到了適婚年齡,阿福張羅著給阿軍娶妻,將家里的一棟房子分給了他。阿福自認為自己對阿軍已是盡心盡責,可阿軍所為傷透了他的心。
“我要跟他解除繼父子關系!”今年3月,阿福一紙訴狀將兒子阿軍告上了法庭,“他不想報答我的養育之恩,總是惡語相對,還經常打罵我。”阿福稱,兒媳婦將自己和老伴趕到破舊的老房子里住;后來因夫妻倆無暇照顧孩子,兩位老人又回去幫忙帶孩子;4年之后,再次被趕出……在阿福的記憶里,阿軍夫婦對老人招之即來揮之即去。對于這樣的兒子,阿福早已心灰意冷。
“他還想占我另一處房產!”這次,因為房產一事,父子倆鬧得不可開交,村干部、老人會介入調解,阿軍都不予理會。無奈之下,阿福才萌生了解除繼父子關系的念頭。
父子起隔閡 緣于分房產
事情還得從阿福名下的兩處老宅說起。
阿軍結婚前,阿福拿出其中一老宅平分給了阿軍及其弟弟小兵兩人。后來,阿軍申請了房屋翻建,直接將整塊地據為己有。阿福看在眼里,總覺得小兵受了欺負。后來,在處理另一座老宅時,阿福為了公平起見,執意要將該老宅給小兵。這么一來,阿軍不干了。阿軍認為,另一座老宅應該是他和小兵共有。但在老父親阿福看來,不論如何,一人一座才是最公平的。
因為老宅分割一事,父子倆沒少吵架。爭吵過程中,兩人漸漸產生了隔閡。
“我不同意解除繼父子關系。”阿軍一再強調。被扣上“不孝子”的頭銜,阿軍也很委屈。他否認了打罵老人的行為,并稱自己贍養過老人,只是后來因家庭經濟困難中斷了。
法院駁回解除關系請求
經審理,翔安法院認為,父子倆的隔閡源于房產分割,根本沒到解除繼父子關系的地步。同時,阿軍應行孝敬長輩之道,給予必要的關心照顧,并尊重阿福對個人財產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而阿福在財產處理方面也應注意傾聽、采納合法、合理的不同意見,加強溝通。
翔安法院最終駁回了阿福要求解除關系的訴訟請求。
翔安法院法官蔡嘉昌介紹,本案中的繼父母子女的關系屬于撫養關系型,此關系等同于一般父母子女關系。“只有虐待、遺棄等導致一方無法生存的,特別嚴重的,關系惡劣的,才會考慮解除。”解除了繼父子關系,不單是表面上斷絕關系,也放棄了自己的合法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