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集美區之后,思明區昨日也公布了今年外來娃申請就讀我市公民辦小學的積分入學辦法。和去年相比,今年思明和集美的積分入學至少有四大變化。從目前了解的情況看,其他四個區發生的變化也基本如此。
目前,僅思明和集美公布積分入學辦法,其他四個區預計在下周公布。
變化1 家長或不用奔波打印材料
全市啟用統一網上報名系統,家長基本不必到處奔波打印材料。根據設想,家長只要登錄系統,那么,系統會自動計算出得分,據說還可以提供清單。
變化2 社保繳交年限有所放寬
積分入學報名的基本條件年限有所放寬。去年申請在思明區上學的基本條件必須最近兩年在廈繳交社保,今年允許最近三年累計有兩年就行;集美區去年要求必須最近一年在廈務工、社保,今年只要最近兩年有在廈暫住天數達一年,最近兩年社保累計達一年就符合基本條件。
變化3 購房可“抵”暫住時間
去年購房戶如果不符合暫住基本條件(島內就讀必須在廈暫住滿兩年,島外就讀滿一年),就一票否決,今年兩個區在購房戶的暫住上都比較靈活。
其中,思明區規定,購房戶(在思明區購置擁有50%以上,不含50%,產權房屋)如果滿足務工、社保和計生基本條件,可以將房屋產權證登記備案時間與其辦理暫住證的時間合并計算在廈暫住時間,不過,房屋產權證登記備案時間只適用于基本條件,超過兩年的部分不再累計加分。也就是說,如果購房戶的暫住證只滿一年(最近),但是,房子已經買了三年,那么他可以用購房年限來抵暫住,算是符合基本條件,但他無法用房產來抵基本條件以外的暫住年限得分。換句話說,他無法在70分的實際工作生活積分中獲得暫住的加分。
集美區的規定是,購房戶如果暫住年限不夠基本條件(在廈暫住滿一年),可憑借其本人(或配偶)在集美區購買商品房的登記備案時間與其辦理暫住證的時間,合并計算在廈暫住時間。
變化4 購房落戶手續未辦可申請入學
兩個區今年還規定,對于已經在各自區購買新建商品房并已在國土房產部門辦理備案登記手續,其購買的商品房符合區購房落戶面積條件并已實際入住,但尚未及時辦理落戶手續的隨遷子女,可申請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記者 佘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