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規定選舉宣傳至投票日前一晚10點,但“公投法”對宣傳規定并無明確時間,甚至領銜團體在投票當天都還能宣傳,引發“立委”質疑恐成為候選人的“灰色地帶”。
“綠委”昨直言,國民黨臺中市長參選人盧秀燕是“反空污公投”領銜人,恐在投票日仍宣傳“公投”,形成“選舉武器”,要求臺灣“中選會”與“內政部”給出明確規范。
臺“中選會主委”陳英鈐昨受訪響應,領銜人身兼兩身份確實有此疑慮,但目前不清楚個案狀況。
“藍委”江啟臣昨質詢時先問,“公投”投票當天可否宣傳?陳英鈐說依“法律”可以,投票日只能“公投”宣傳不能選舉宣傳,但“內政部”覺得不好,還需要個案認定。“內政部次長”陳宗彥則明顯不同調,表示此事會與“中選會”討論取得共識。
江啟臣質疑兩人說法兜不攏,便追問“公投法”沒有禁止投票當天可宣傳,也沒準用“選罷法”不得宣傳的規定,詢問若“公投”宣傳,不涉及候選人宣傳,是否無違“法”之虞?陳英鈐點頭,并補充“公投”宣傳離投票所有30米的禁制區限制。
由于事涉敏感,江結束質詢后,內政委員會召委管碧玲則突然“打pass”,提點陳英鈐等人要注意身份重疊的問題。
“綠委”蔡易余質詢時則提及,候選人跟“公投”領銜人若身份重疊,如臺中市長參選人盧秀燕是“反空污公投”領銜人,在投票當天若跳出來宣傳“公投”,卻穿候選人背心,把“公投”當作選舉武器,該如何處理?還是“這一個公投”不應與選舉日綁同一天?
陳英鈐可能沒聽懂管碧玲的“暗號”,備詢時還說“中選會”一直很注意此事,但過去沒發生過,還需要研究;待所有“立委”質詢結束后,原本坐在主席位置的管碧玲則突然問起“中選會”,追問到底身份重疊該如何處理?
“中選會”法政處長賴錦珖說,各縣市選委會都質疑過此議題,目前并無相關案例,屆時仍需要選監小組集體個案認定。管碧玲則要求“中選會”、“內政部”一定要項目討論,訂出明確的指導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