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3日電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10日臺灣“三中案”全案偵辦終結,前臺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等6人被起訴,臺灣檢方請求對馬英九等3人從重量刑。馬英九13日發表聲明質疑稱,重啟調查“三中案”有政治力量介入,開庭審理時,攤開所有證據就能證明他的清白,自己“一定會全力迎戰”。
此前,國民黨遭檢舉“賤賣”旗下臺灣“中影”、“中廣”和“中視”,即“三中案”。
馬英九13日向媒體發表回應“三中案”遭起訴的3點聲明。
馬英九指出,“三中案”不是新案,是舊案。經過8年的調查后,2014年7月臺灣地區“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偵組認為沒有違法事證,也沒有“賤賣”國民黨黨產。但2016年民進黨上臺后,又開始重啟調查并強行起訴,“這到底有沒有政治力的介入?我相信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在3點聲明中,馬英九說,第一,2005年是民進黨執掌臺灣當局,國民黨配合規定尋找買家來處理資產,但潛在買家常受到打壓、威嚇,因此很少買家愿意跟國民黨洽談。自己當時身為國民黨主席,仍全力追求以合理、適當價格出售國民黨黨產。
馬英九指出,2005年國民黨是社團法人,現在卻被臺北地檢署根據民進黨2016年上臺后才制定的“不當黨產條例”,起訴自己出售“未來應依法歸公的資產”。馬英九質疑:這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第二,馬英九稱,臺北地檢署認為自己“背信”并預先準備6000萬新臺幣來打官司,但國民黨已經召開中常會確認黨產處理過程未讓國民黨權益受損,這6000萬新臺幣是臺灣“中投”公司的員工訴訟基金,不是給自己的,而提款撥款時間也不是自己擔任國民黨黨主席的時期。
第三,馬英九表示,臺北地檢署和部分媒體一再聲稱的“定罪證物”是上百張錄音光盤和無數次會議記錄錄音帶。他質疑稱,檢方公布的錄音等斷章取義,選擇性截取片面對他們有利的文字,再根據文字來說故事。他呼吁,既然要起訴,檢方就把資料全部公布,才能還自己清白。
對于檢方認為自己在偵查訊問過程中態度不佳,馬英九表示,偵查公正性值得懷疑,自己決定在偵訊中行使緘默權,卻被檢察官認為“態度不佳”并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馬英九重申,自己性格不好戰,但“一定會全力迎戰”。馬英九說,開庭審理時,當所有證據攤開來,就能證明自己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