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不當財產(chǎn)條例中規(guī)定,依法可動支的費用包含人事費等,國民黨工的退休金是否包含在內(nèi)?顧立雄說,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為支付職雇員薪資或受托管理人報酬、日常水電、電話費、書報費等所需開銷,雖屬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必要開支,但“委員會”認為,這部分要由合法黨產(chǎn)支出,不能將已經(jīng)被推定不當取得的財產(chǎn)支付上述開銷。
顧立雄表示,若政黨要支付薪資或退休金,“委員會”認為,只能限于非不當黨產(chǎn)部分,超過這范圍則不屬于正當理由。
對此,國民黨主席洪秀柱抨擊,法條中明訂“履行法定義務(wù)”不在此限,民進黨自己訂的惡法還要違反,“不要逼人太甚”。
洪秀柱怒批,難道一切由顧立雄說了算?有這樣鴨霸的“委員會”嗎?“現(xiàn)在他連條文自己都不遵守,太不象話了!”她也酸顧立雄,現(xiàn)在怎么說就怎么說,他是“天皇老子”,到時候一定會有人反彈的。(朱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