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9月8日訊 朱某成原系石獅一鞋業公司的行政經理,去年4月30日,他虛構父親去世,騙取公司員工20人喪事禮金2000元。事后其弟弟來到公司講明情況,公司這才發現朱父尚在人間。
同年6、7月,朱某成又虛構公司可以安排員工子女就讀附近小學,騙取公司9名員工5500元;同年8月,朱某成又虛構可以幫助困難員工申請經濟補助,以需要繳交押金為由,又騙取了公司9名員工共計13500元。之后,他退還給其中8名員工共4000元。
此外,當年8月,朱某成的公司發布了承包食堂廣告,其利用職務之便,騙取欲承包公司食堂的江先生40000元。同年10月,朱某成又騙取了同事3000元。
經審理,石獅法院認為,被告人朱某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共計60000元,屬數額較大,其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另,朱某成是累犯,依法從重處罰。法院依法判處朱某成有期徒刑2年6個月,并處罰金20000元,同時追繳被告人朱某成違法所得56000元分發給被害人。
昨日一審判決生效。(海都記者 林永清 通訊員 葉青 吳雪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