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獅市正式試行工業類(含倉儲物流)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許可審批“告知承諾制”,符合相關要求的石獅全市工業類(含倉儲物流)工程建設項目,只要申請材料齊全并符合法定形式,施工許可證便“立等可取”。
這是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舉措之一,旨在提升社會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效率,全面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向縱深推進,加速工業類(含倉儲物流)工程項目落地開工。
根據我市相關部門印發的《工業類(含倉儲物流)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許可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制”(試行)》通知,其適用范圍為:整體項目“告知承諾制”適用于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已完成工程建設開工前各項準備工作(工程施工圖已由建設單位按經批準的設計方案編制完成)的工程項目。樁基項目“告知承諾制”適用于已取得經自然資源部門確定的總平圖和已完成工程建設開工前各項準備工作(工程施工圖已由建設單位按經批準的設計方案編制完成)的工程項目。
在辦理流程上,一是準備工作: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自然資源部門已確定的總平圖。整體或樁基部分的工程施工圖由建設單位按經批準的設計方案編制完成并已下達任務由政府部門采購的審圖機構進行施工圖審查。已明確各方責任主體并已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二是提交材料:企業登錄審批系統,按要求上傳《關于施工圖設計文件穩定的承諾書》或《關于樁基施工圖設計文件穩定性的承諾書》和其他申請材料。三是受理:申請材料齊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受理。對應作補正處理的,向服務對象說明(并出具《申請材料補正一次性告知書》),企業按要求補正材料后,予以受理。對不符合告知承諾制辦理條件的,向服務對象充分說明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單》。決定受理后,當場作出行政審批決定。(記者 許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