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獅市將設立校園引才工作站與聘用校園引才大使,強化城市品牌傳播,助力石獅高質量發展超越新征程。這是我市日前出臺的《石獅市校園引才工作站與校園引才大使管理暫行辦法》明確的。
據悉,此舉旨在進一步落實泉州市人才“港灣計劃”,深化石獅市人才工作,強化城市品牌傳播,助力石獅高質量發展超越新征程,加大人才引進力度,拓寬引才渠道,建立常態化的校園引才工作平臺。《辦法》適用于與我市簽訂《石獅市校園引才工作站合作協議》的高校團委、社團、學生會或獨立站等機構(簡稱“校園引才工作站”),以及聘請的“校園引才大使”。
根據《辦法》,校園引才工作站與校園引才大使工作職責有四項:一是傳播城市品牌。通過線上或線下等媒介,廣泛地向在校學生推送介紹石獅風土人情、人才政策、到石就業創業政策指南、活動資訊、服務平臺等,提升石獅城市品牌知名度。二組織人才活動。不定期組織以石獅城市推介、產業推介、企業推介、文化推介等為主題的青年人才交流活動,對石獅經濟社會發展、人才引進、大學生就業、城市建設、產業發展等方面進行深入探討,進一步強化在外大學生對石獅的認識;協助石獅市人社局、海峽人才市場石獅工作部、團市委等單位進校園開展招聘、大學生交流會等工作,引導在校學生參與對接活動,并協助做好相關志愿服務。三是收集人才求職意愿。幫助收集、了解校園求職群體的需求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議。四是推廣賽事活動。協助我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單位開展大學生創業創新大賽、服裝設計大賽、專業論壇等各類引才引智活動推廣,并做好相關服務。經費保障上,每個校園引才工作站享有20000元的工作經費補助,開展活動可按實際需求另行申請經費。
在管理考核方面,校園引才工作站每年書面向石獅團市委匯報工作開展情況,并由石獅團市委和石獅市人社局具體負責組織對其開展活動和取得成效等方面進行考核評定,按不高于20%的比例,確定優秀引才工作站,一次性給予10000元經費獎勵;連續2年未開展活動的或者考核不合格,予以撤站處理。校園引才大使任期1年,任期滿后結合表現和意愿可續聘,最長聘期不超過2年。每年度由石獅團市委和石獅人社局具體組織對引才大使履行職責情況進行考核評定,考核結果報送市委人才辦,按不高于30%的比例,確定優秀引才大使,一次性給予1500元獎勵。
同時,我市還配套多項措施支持校園引才工作站與校園引才大使工作。其中,每年寒暑假可參加石獅有關部門舉辦的就業指導、參訪、市情研修、政策培訓等活動,獲取第一手的石獅引才政策、招聘信息等資訊。每年寒暑假可優先推薦到我市優質的企事業、黨政機關等單位開展社會實踐或實習;優先安排畢業實習崗位。擔任過校園引才大使的大學生回石獅創業的,可優先推薦入駐獅城青年創新創業孵化中心,享受三年場地免租、小額創業貸款貼息、創業導師輔導、融資推介等優惠待遇。對于依托學校社團或者自行組織大學生開展石獅城市推介、政策宣傳、就業創業指引等活動的,按活動實際開支申請活動經費等。
(記者 許小雄)